深圳,男子30年前花4055元/年买的保险,白纸黑字写“60岁后月领50万”,可是只领了一个月就被停了。保险公司:“当年员工录错了,是一次性领取!”男子:“凭啥你们说录错就录错,还有一点契约精神吗?”
一纸盖着公章、白纸黑字写明条款的正式保单,在保险公司口中,轻飘飘一句“员工录错”,就能直接作废,换作任何人遇上这事,都难以咽下这口气。1995年,陈先生每年拿出4055元保费坚持缴费,放在当年,这笔钱绝非小数目,换算到如今购买力,每年投入相当于四万多元,整整三十年按时足额缴费,从来没有一次逾期,老老实实履行完投保人全部义务,满心盼着六十岁安稳领取养老金安度晚年。
好不容易熬到兑付年纪,首月五十万养老金顺利到账,陈先生本以为几十年的坚守总算有了回报,万万没想到次月钱款直接被无故停发。面对质问,保险公司全程拿离职失联的老员工当挡箭牌,把全部问题归结为早年录入失误,强行宣称原本约定只是一次性领取五十万,拒绝按月履约。这套说辞实在太过敷衍,保单字迹清晰完整、没有任何涂改痕迹,还有官方公章佐证,三十年间保险公司每年正常收取保费,全程没有告知合同存在问题,等到需要兑现高额收益,才时隔三十年跳出来说出错,未免太过双标。
律师也明确点明关键法理:就算真存在录入差错,保险公司修正、撤销合同的法定时效仅有五年,1995年生效的保单,早早就超过维权时限,根本无权如今单方面撕毁契约。保险本身靠信誉立足,靠着合同承诺吸纳保费,真到理赔阶段随意更改条款,以后还有谁敢安心投保?大众买保险,买的不只是一份保障,更是一纸契约带来的安心。如今案件即将在深圳法院开庭,这件事不单单是陈先生一人的养老纠纷,更是对整个行业契约底线的考验。大家觉得,手握完整保单的老人,该不该按照原文约定,拿到每月五十万养老金?



评论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