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一位大爷看见小女孩坐在收银台台面上,直接走过去双手捧住孩子的脸,打算亲一口。结果站在一旁的妈妈,立马伸手把他推开了。就算对方是认识的熟人,这位妈妈也坚决不让任何异性随便亲近、触碰自己的女儿。她一直觉得,好人坏人真的就一念之差,绝对不能让孩子身处任何潜在的危险里。
这件事就发生在一家普通超市里。
当时小女孩乖乖坐在收银台台面上,手里拿着小东西在玩。妈妈就在旁边忙着收银、接待顾客,眼睛也一直盯着孩子。
本来平平无奇的日常画面,却被一位大爷的越界举动打破了。
这位大爷是家里的老熟人、邻里街坊,平时经常见面。
他路过收银台,看见可爱的小女孩,直接走了过来,毫无分寸地捧起小女孩的脸,俯身就要亲孩子。
其实大爷刚伸手碰到孩子脸的时候,妈妈心里立马就警惕起来了。
因为是熟人,她一开始还想着再看看,没立刻打断。
可就在大爷低头凑近、马上要亲到孩子的那一刻,妈妈没有半点犹豫,当场伸手把大爷推开,及时阻止了这个越界的亲密动作。
事后妈妈说出了自己的想法,三观特别正、态度也特别坚定。她说,不会因为对方是熟人、是长辈,就放松对孩子的保护。
她也承认,这位大爷平时看着人挺好,算不上坏人。但作为家长,绝对不敢拿孩子的安全去赌人心。
人心太复杂了,真的很难猜。再好、再熟的人,也有可能一时糊涂、一念之差做错事。
现实里很多伤害孩子的事情,往往都来自熟人。就是因为大家觉得“认识就没事”,放下了防备,才给了危险钻空子的机会。
借着这件事,妈妈好好给女儿上了一堂安全教育课。
她耐心教孩子:不管对方是邻居、亲戚、长辈,还是陌生人,任何异性都不能随便碰自己、抱自己、亲自己。
从小就要有身体边界感,知道怎么拒绝别人的越界行为,学会自己保护自己。
这件事传到网上之后,无数网友纷纷点赞、共鸣,大家都说这位妈妈的做法,真的是教科书级别。
网友们一致认为,家长就该有这样的警惕心和底线。
长辈再喜欢孩子,也不是随便亲密触碰的理由。不管对方初衷是不是喜欢孩子,没有边界感的亲昵,本身就是冒犯、就是错的。
很多大人总觉得,亲一下、抱一下只是疼孩子、闹着玩。但小孩子分辨不了对错,久而久之会模糊身体边界,不知道什么触碰是正常、什么是侵犯。
很多家长太好面子、不好意思拒绝熟人,一次次纵容越界,最后导致孩子完全没有安全意识。
真正爱孩子、疼孩子,不是无底线的随便亲昵逗弄,而是懂得尊重孩子的身体和隐私。
这位妈妈一次果断的阻拦,给孩子上了最珍贵的一课,也给所有家长敲了警钟:
孩子的安全和边界教育,没有例外。就算是熟人,也要守住底线。
为人父母,永远不能心存侥幸,绝对不能让孩子暴露在未知的危险当中。
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六十二条: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人员,不得实施任何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侵犯未成年人身体边界的亲昵行为。未成年人的身体隐私权、身体自主权,受法律绝对保护。
很多人有一个巨大的误区:只有陌生人的伤害才叫危险,熟人的亲昵全是疼爱。
大错特错。
司法实践中,大量侵害未成年人的案件,百分之八十以上都来自熟人、亲戚、邻居、长辈。
人性最大的弱点就是:一念天堂,一念地狱。
我经常讲,不要考验人性,人性经不起考验。
一个平时和善的人,大概率一辈子都是好人。但法律不能赌“大概率”,法律保护的是绝对安全。
我们再讲刑法层面的知识点。
《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猥亵儿童罪。
很多同学觉得:猥亵?那得是很过分、很恶劣的行为吧?亲一下脸、摸一下脸怎么可能犯罪?
这就是普通人最大的法律盲区。
法律上对未成年人的保护,是最高规格、零容忍标准。
对于未满十四周岁的儿童,任何未经监护人允许、违背孩童身体意愿的私密触碰、贴面亲吻、近距离亲昵接触,都属于超越正常社交礼仪的不当接触,一旦情节突破轻微范畴,完全可以触碰猥亵儿童的法律红线。
注意,法律区分两个概念:
第一,主观恶意;第二,行为危害性。
哪怕你主观百分之百是喜欢、是疼爱,没有一丝邪念。
但你的行为突破了未成年人的身体边界、突破了社会正常交往的礼仪边界,就具备了法律风险。
通俗点讲:好人,也能做出违法的事;无心,也能造成侵权的果。
对于此事,大家如何看?素材来源于小强热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