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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1居然把耐克告了,这瓜有点意外但又在情理之中。起因是耐克要在7月11日发一双

711居然把耐克告了,这瓜有点意外但又在情理之中。

起因是耐克要在7月11日发一双新鞋,配色用了橙、绿、红三色条纹,跟711的招牌色几乎一模一样。更绝的是,发售日正好撞上711一年一度的“7-11日”大促。711觉得这是赤裸裸的搭便车,说之前私下沟通过,耐克根本不理,继续按原计划推,所以才直接起诉,指控耐克“冷酷且恶意地漠视”他们的商标权。

这事儿挺有意思。以前都是大牌告小牌抄袭,这次反过来了。虽然颜色本身很难垄断,但结合特定的日期和高度相似的视觉组合,确实容易让人产生联想。耐克这波操作,说是致敬吧,没打招呼;说是巧合吧,时间点太精准。

商业世界里,边界感真的很重要。蹭热度可以,但别把别人的核心资产当公共素材库用。现在球踢到耐克脚下了,看他们怎么接。711起诉耐克抄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