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敢信吗?就因为熊孩子一句脏话,当妈的抬手扇了一巴掌,最后不仅蹲了十天拘留、罚了五百块,连官司打到法院都输了。
事情发生在广西,一位妈妈接女儿放学回家,路上才知道自家闺女在学校被男同学欺负了。
换做哪个家长听见这话心里都得冒火,这位妈妈也没忍住,转头就找到了那个男同学,本意是想警告两句,让他以后别再招惹自己女儿。
谁成想这小男孩年纪不大脾气不小,非但没认错,张口就飙了句脏话,态度嚣张得不行。
这一下彻底把妈妈点着了,气头上抬手就给了对方一巴掌。就这一下,事情的性质彻底变了。
男孩回家跟家长一说,对方父母当即就报了警,而且态度特别坚决,半点商量的余地都没有,坚决不同意调解。
最后警方按规定作出了处罚:行政拘留十日,罚款五百元。
这位妈妈当然不服,她觉得自己本来就是受害者,孩子被欺负在先,对方又出口伤人,自己只是一时气愤动了手,怎么就罚得这么重?她先是申请了行政复议,结果没能改变处罚决定,索性一不做二不休,把作出处罚的警方和复议机关一起告上了法庭,想让法院给自己讨个“公道”。
可最终的结果,还是她输了。
很多人看到这估计要替她鸣不平:熊孩子嘴那么欠,不该教训一下吗?这话听着解气,可法律真不认这个理。你得先掰明白一件事:骂人不对,是一码事;动手打人,是另一码事。
你不能因为对方有错在先,就理所当然地用更严重的违法行为去“惩罚”他,这在法律上叫“以暴制暴”,从来都不被支持。
更关键的一点是,对方是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殴打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本身就属于加重处罚的情形,法定的处罚幅度就是十天以上十五天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到一千元罚款。
警方最终给的十天拘留加五百元罚款,其实已经是这个档位里最轻的处罚了,真要说偏重,其实根本站不住脚。
有人可能会说,我这是护着自己孩子,难道也有错?护孩子当然是人之常情,但护孩子的方式有千千万,动手打别人家孩子绝对是最蠢的那一种。
你今天觉得自家孩子受了委屈,就上去扇别人一巴掌;明天别家家长觉得你家孩子犯了错,也过来扇你闺女一巴掌,真到了那一步,你又觉得公平吗?真要是人人都这么干,学校门口每天就不用干别的,光家长互殴就够乱了。
再说了,本来她是占理的一方。女儿在学校被欺负,完全可以去找老师、找学校反映,也可以联系对方家长好好沟通,哪怕对方家长不讲理,也可以找学校介入,实在不行还能报警处理。怎么说她都站在道理这边,说话办事都硬气。
可就因为这一巴掌,瞬间就从有理的一方变成了违法的一方,前面所有的委屈都白受了,回头还得给人家赔医药费、赔礼道歉,里外里亏得一塌糊涂。
法院最终驳回她的诉讼请求,其实一点都不意外。法律从来不会因为你“护子心切”就给你开绿灯,也不会因为对方“有错在先”就默认你动手合理。成年人的世界里,情绪从来都不是违法的借口,你得为自己的每一个行为负责。
说白了,这事就是最典型的“有理变没理”。当家长的心疼孩子是本能,但守住法律的底线才是本事。你一巴掌打出去,解了一时之气,可留下的案底、耽误的工作、给孩子造成的心理影响,这些账算下来,远比孩子在学校受那点小委屈代价大得多。
更重要的是,父母是孩子最好的老师。你今天当着孩子的面用巴掌解决问题,孩子明天在学校就会学着用拳头处理矛盾。真疼孩子,就该教他怎么用正确的方式保护自己,怎么用合理的途径解决纠纷,而不是用自己的违法行为,给孩子做了最糟糕的示范。
这事也算是给所有家长提了个醒:护犊子没问题,但别护过了头。情绪上头的那一秒,多停三秒想想后果,别让一时的冲动,最后变成全家人都得跟着买单的教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