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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2年的《城市猎人》片场,导演王晶跟主演成龙当众吵了起来,王晶把手里的剧本直

1992年的《城市猎人》片场,导演王晶跟主演成龙当众吵了起来,王晶把手里的剧本直接砸在地板上。

发脾气是需要资本的,在娱乐圈的名利场里,谁能扛票房谁的腰杆子就硬。

投资方听说后立刻赶到现场找王晶谈话,直接通知他后面的戏不用他跟组了。王晶转身走人,剩下的戏份交给了唐季礼接手收尾。

老板们算账比谁都快,几千万的投资摆在那里,得罪一个导演总好过惹恼一个顶流巨星。

按照90年代香港动作片行业的规矩,头部动作巨星手握绝对的票房号召力,投资方的所有资源都会倾斜给他们。

在那个认钱不认人的年代,才华在绝对的商业价值面前,只能老老实实靠边站。

像成龙这种量级的主演,在片场的话语权完全盖过普通导演,现场要求换导演、换演员都是常有的事。

剧组本质上也是个弱肉强食的职场,谁站上了食物链顶端,谁就能制定游戏规则。

至于两人吵架的根源,成龙在后来的访谈里交过底,他定下的准则是男主角不能猥琐,不能去演那些下三滥的笑点。

习惯了打不死的英雄光环,他本能地抗拒那些拉低身段的市井恶搞。

成龙坚持认为,他演的必须是英雄,就算是搞笑也得光明磊落,不能是偷偷摸摸耍流氓的形象。

维护个人品牌就是维护未来的饭碗,砸自己招牌的事,精明的人绝不点头。

当时因为意见不合,成龙甚至要求投资方把演员邱淑贞的戏份也给换掉。

大佬斗法,最容易波及到底下干活的人。

不过看最终上映版的《城市猎人》,邱淑贞的名字依然和成龙、王祖贤并列在演员表里,她原有的喜剧和性感戏份全数保留。

制片方也不傻,能吸引观众买票看的美女镜头,不可能说扔就扔。

剧组最后只是把原定给邱淑贞的高危动作戏挪给了替身演员,这部片子最终在香港拿下了3076万港币,拿到年度票房第4名。

只要各方在核心利益上互相退半步,残局照样能变现。

被扫地出门的王晶事后一直气不过,两年后他弄出了另一部电影《鼠胆龙威》。

拿不起刀枪的人,最擅长用胶片在背地里反击。

1995年这部戏在香港公映,大部分港媒写的影评都点明了,电影里的角色设定完全是在对标成龙。

把私人恩怨直接拍给全香港市民看,这也是一种精明的流量变现。

当时不少观众买票进场,看完后直接在电影院里大喊成龙的名字。最后这部戏卖了3357万港币,排到了年度票房第7名。

老百姓哪管你们圈子里谁受了委屈,大家花钱买票进场,图的就是看一回高高在上的巨星吃瘪的热闹。

站在当时那个当口,如果你是出钱拍戏的投资人,一边是脾气大但能保证你几千万不打水漂的动作巨星,一边是满脑子市井段子想要坚持自己拍法的卖座导演,在剧本摔在地上的那一刻,你是会选择立刻赶走导演保住摇钱树,还是冒着男主角随时甩手走人的风险去劝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