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力资讯网

“没一个好东西!”湖北,一女子是有夫之妇,却跟一男子胡来,她不是玩玩而已,竟然动

“没一个好东西!”湖北,一女子是有夫之妇,却跟一男子胡来,她不是玩玩而已,竟然动起真格,要跟丈夫离婚,情人大手一挥,给她微信转账8000,让她请律师打离婚官司。可不料,女子婚还没离,2人竟分了手,男子一纸诉状把女子告上法庭,让她把8000元吐出来,女子坚决不答应,法院判决出乎意料。

王某已婚,却不守妇道,和赵某搞在一起。

俩人本来就不是正常交往,王某作为有夫之妇,跟赵某搭上之后,本来也就是见不得光的关系,玩玩也就算了。

谁知道相处了一段时间,王某竟然动了真格,铁了心要和原配丈夫离婚,打算之后跟赵某过日子。

赵某当时也表现得特别大方,知道王某要打离婚官司,直接微信转了8000块钱过去,让她拿着这笔钱请律师,跟原配断的一干二净,他们好光明正大在一起。

王某当时也没客气,直接把钱收了,转头就去找了律师,准备走离婚程序。

结果世事难料,王某这边离婚官司还没打完,她和赵某的关系先出了问题。

也不知道是俩人相处久了,发现性格不合,还是赵某本来就没打算真的娶她,总之婚还没离成,俩人先闹了分手,彻底断了联系。

这时候赵某就翻旧账了,觉得当初自己给的那8000块钱太亏,既然现在俩人已经没关系了,这笔钱王某就该还回来。

他找王某要了好几次,王某都坚决不肯答应,觉得这笔钱是赵某当初自愿给的,凭什么分手了还要往回要。

俩人谈不拢,赵某干脆直接一纸诉状把王某告上了法庭,要求王某退还当初的8000元转账。

赵某觉得,毕竟是大额转账,说不定法院会判王某还钱,谁知道最后的判决结果完全出乎大家意料。

法院经过审理之后,直接驳回了赵某的全部诉讼请求,这笔钱他一分也要不回去。

原来,当初赵某转账的时候,明确说了,这笔钱是给王某请律师打离婚官司用的,属于自愿赠与的性质,不存在借贷或者附条件赠与的约定。

而且,当时赵某明知道王某有家庭,还和她发展婚外关系,本身这种交往就违背公序良俗,他作为过错方,自然没有理由要求返还这笔赠与款。

王某放着好好的家庭不过,非要搞婚外情闹离婚,最后婚没离成,还落了个不好的名声。

赵某明明知道人家有家庭还要掺和,最后钱花了人没捞着,闹到法院还输了官司,面子里子都丢光了。

不管是谈恋爱还是涉及钱的事,首先得守好道德的底线,不属于自己的感情别碰,不该花的钱也别乱给,不然到最后闹得撕破脸,谁都没有好下场。

《民法典》第657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赵某转账时,明确标注款项用途为王某离婚诉讼的律师费,属于明确的无条件赠与,且赠与行为已完成。

加之赵某明知王某有配偶,仍和她发展婚外关系,自身存在违背公序良俗的过错,其要求返还赠与款的主张既不符合赠与撤销的法定要件,也不符合公序良俗原则,因此法院驳回其诉求于法有据。

对此,你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