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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严惩!湖北武汉,女子因纠纷报案后,派出所副所长以办案为由,多次向其索要现金、

必须严惩!湖北武汉,女子因纠纷报案后,派出所副所长以办案为由,多次向其索要现金、烟酒等财物,甚至还对她动手动脚,更是在结案后持续对她实施性骚扰,女子忍无可忍,向公安机关举报后,该副所长被免职并给予党纪处分后,仍然正常在岗,而且还带人上门威胁她。

2018年,武汉的何女士因为做面部针剂注射出了严重感染、头痛不止,她怀疑医美机构有非法行医的问题,赶紧报警。然而案件迟迟没有进展,许久都无人理睬。

焦头烂额的她,为了找回公道,经人介绍认识了辖区派出所副所长田某。谁能想到,这才是她苦难的开始。田某刚接触就直说,“办案要打点关系”,要想推进案件,少不了要送礼送钱。

何女士不敢怠慢,只能按照对方要求多次转账、送现金、烟和酒,仅微信转账两次就四千元,至于线下的几次给钱,根本没有留下证据,搞得她日后欲哭无泪。

让人没想到的是,田某并不满足于收钱,还接连对何女士言语调戏,不止一次提出“摸一下”“抱一下”“开房吧”这种要求。何女士有录音为凭,里面能听到她明显抗拒,斥责田某别闹。

而田某却只是敷衍道歉,丝毫没有收敛。这难道只是言语轻佻?事实上,据说他多次趁见面时动手动脚,半推半就逼人就范。

就算如此,田某办案也没半点进展。面对维权困局,何女士只身辗转三座城市多方奔走申诉,坚持不懈的努力,最终令涉事诊所负责人主动投案自首。

案件解决,田某毫无功劳。但他依然不罢休,老借口“对方医生要被放出来”“还要打点关系”,继续找何女士要钱。何女士断然拒绝,田某甚至开始以各种理由借钱。

长期的骚扰和勒索让何女士彻底崩溃。2021年3月,她实名向公安机关举报田某索贿、性骚扰,甚至还控告其猥亵。可田某非但没有就此收敛,反倒在被举报当天夜里就带人找上门,公然对何女士进行恐吓威胁,不断施加压力。连家人都提心吊胆,家里气氛一直紧绷。

经过多轮举报、申诉,纪委终于查实田某收受2万元、言语多次调戏何女士。2024年9月,田某被撤销挂职副所长、停止执行职务。

不过,令人不解的是,他仍然在岗,并未被调出公安队伍。何女士多次控告田某猥亵,警方要么说“没有违法事实”,要么以“超过追责时效”为由拒绝立案。真有这么巧吗?

不甘就这样被搪塞了事,2025年,何女士整理所有证据,再次报警。还是一样的套路,警方说调查终止。2026年她又换派出所举报,最后得到的回复依旧是“不予立案”。于是她在派出所门口张贴举报海报,把整个经过公之于众。

纪委的处理结果很明确:田某收受现金2万元、多次对女性言语调戏,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和政务撤职处分。但田某仍然“正常在岗”。

何女士表示无法接受,坚称田某长期知法犯法,作风败坏,不该在警队混下去。她说自己和家人持续遭受田某及其同伙的滋扰和威胁,所以还要继续搜集证据、上诉举报,就想让田某付出应有的代价。

问题来了:明明录音、聊天记录都有,为什么警方迟迟不立案?相关法规其实说得很明白,民警不得索取、收受任何财物、不得骚扰群众,更不能打击报复举报人。

可是,现实中田某只是被党纪政纪处分,并没触碰刑事追责红线。因为索贿金额不够刑事立案的三万元,也没人认定他真的“以不给钱就不办案”相要挟。至于性骚扰和猥亵,一直被以证据不足或超期搪塞。

还有一个让人想不通的地方,举报后田某带人上门施压,这难道不是涉嫌打击报复?公开规定里,民警不能刁难、威胁或打击举报人,如果证据确凿,本来应该面临更严惩,包括降级、开除,严重时甚至涉嫌犯罪。那现实怎么成了“受警告、降个职照常上班”?

假如何女士能拿出更多直接的现金交付证据,或者更明确的“不给钱就不办案”录音,理论上还可以促发刑事立案复查。如果能补充监控或证人,证实被田某及其同伙威胁,也能要求更严处置。

这起事件不仅关系着个人维权,更暴露了制度实际操作中的问题。不少网友纳闷,遇到这样利用公权谋私、知法犯法的执法者,普通人还能有多少安全感?如果举报、申诉和反映都难以撼动局面,那么影响的不只是何女士一个人。

面对维权路上的一次次受挫、被威胁、被搪塞,何女士选择不放弃,继续投诉上诉。她反复强调,哪怕再次碰壁,也要发声曝光,希望借此唤起一定的社会关注。

信息来源:澎湃新闻 2026-06-07 20:33 武汉一民警被女子指控索要钱物受处分,涉猥亵举报未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