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发布保护令
你关注的是近日北京密云法院审理的那起94岁于老太遭儿子儿媳家暴、法院三次签发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案件:
📰 案件经过
94岁的于老太因名下老宅拆迁分配问题与儿子郭某、儿媳产生纠纷。二人为逼老人将房产过户给自己,长期辱骂恐吓、砸墙闯院,还在院墙私装带夜视追踪功能的高清旋转摄像头,24小时监视老人起居,导致老人严重失眠焦虑、诱发心脏病。郭某夫妇还从未履行赡养义务,老人生病时甚至辞退保姆。
⚖️ 法院处理
- 于老太先后三次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法院认定精神暴力+监视均属家暴,依法签发并延长保护令:禁止二人实施家暴、骚扰、接触、威胁老人,禁止进入老人住所。
- 郭某夫妇起初拒不履行,法院多次劝导无效后对每人罚款1000元,最终二人认错,拆除监控设备、修复院墙。
💡 关键点提醒
- 家暴≠只有动手:持续辱骂、恐吓、精神控制、非法监视老人均属《反家庭暴力法》规制的家庭暴力。
- 老人可申请保护令:无/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由近亲属、居委会、妇联等代为申请;法院一般在72小时内作出裁定。
- 违反保护令有后果:可处训诫、罚款(最高1000元)、拘留(15日以下),情节严重可追究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或故意伤害罪等刑事责任。
如果遇到类似老人被子女辱骂、控制、侵占财产的情况,尽快保留录音、聊天记录、监控照片等证据,向居住地基层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同时可向当地妇联、街道求助。
需要我说明一下老人或家属怎么具体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要准备哪些材料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