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中山,女子被仅认识一天的男子灌醉后带到酒店房间发生关系。后女子趁男子不备,全身赤裸的情况下裹了条毛巾就逃出房间报了警,但因为男子辩称双方系自愿,且女子是索要 10 万元未果才报的警。
这事发生在 2022 年 4 月,当事人小梅那天刚认识男子刘峰,满打满算相处不到 24 小时。刘峰说晚上有个多人聚餐,都是相熟的朋友,邀她一起去私人会所凑个热闹。
小梅没多想就答应了,只当是普通的社交局,根本没料到对方从一开始就没安好心。
到了会所之后,根本没什么所谓的 “很多朋友”,酒倒是一杯接一杯递到她面前。刘峰借着气氛不停劝酒,话里话外都是 “出来玩不尽兴没意思”“喝一点没关系”。
小梅本来酒量就一般,推拒了几次没躲开,几轮下来脑子就沉了,意识越来越模糊,到后面连自己怎么出的会所、怎么上的车都记不清了。
等她残存的意识醒过来一点,人已经躺在酒店的房间里,浑身赤裸,旁边躺着刚认识一天的刘峰。她当时整个人都是懵的,酒劲还没全散,心里又怕又慌,连哭都不敢出声。
刚好这时刘峰接了个电话,背过身走到了窗边,她抓着这唯一的机会,抓起床边的毛巾往身上一裹,拉开房门就往外面冲。
酒店走廊的监控完整拍下了那一幕:她裹着条毛巾,光着脚,头发乱糟糟的,整个人抖得厉害,一边跑一边语无伦次地呼救。
前台和路过的客人都吓了一跳,很快有人帮她报了警。警察赶到的时候,她还没缓过神,胳膊和胸口都带着淤青,说话都断断续续的。
可等警方控制住刘峰,对方的说辞完全是另一套。
他一口咬定两人是你情我愿,开房也是小梅同意的,之所以闹到报警,是因为事后小梅张口要 10 万块钱补偿,他没答应,对方才恼羞成怒诬告他强奸。这话一出,事情瞬间就变成了各执一词的罗生门。
更麻烦的是,最初的物证采集出了程序问题。现场勘查的工作人员戴着手套接触过小梅的呕吐物之后,没有更换手套就去拿了房间里的避孕套和润滑剂,导致物证上沾到了小梅的 DNA。
按照法律规定,这种程序违法采集的证据要被排除,不能作为定案依据。等于本来能直接锤死的关键证据,因为操作失误没法用了,也给了刘峰咬死翻供的底气。
案子一度陷入僵局,检察院最初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作出了不起诉决定。
拿到不起诉通知书的时候,小梅整个人都垮了。她想不通自己明明是受害者,怎么施暴者反而能全身而退。
但她没认栽,冷静下来之后,她带着材料去了中山市检察院申诉,坚持要讨一个公道。
负责申诉的检察官没有放过任何一个细节,把整个案子的材料从头捋了一遍,一点点抠所有的疑点。
首先是刘峰的供述,他一开始说自己根本没和小梅发生关系,等法医检出他身上有小梅的 DNA,又立刻改口说是双方自愿,前后说法完全对不上,连自己的话都圆不上。
再看小梅的身体检查结果,她胳膊和胸口的淤青位置、形态,都符合挣扎反抗时留下的痕迹,不可能是自愿情况下会有的伤势。
还有酒店的全程监控,从刘峰扶着小梅进酒店开始,她整个人都是软的,头靠在对方肩上,连路都走不稳,完全是失去自主意识的状态,这种状态下,根本不可能作出 “自愿发生关系” 的明确同意。
最讽刺的是刘峰拿出来的 “证据”—— 几段听起来像是情侣吵架的录音,他说这是两人事后协商的记录,能证明小梅就是为了要钱。
可检察官仔细核对了时间线和录音背景音,发现这些录音都是小梅跑出房间报警之后,刘峰拿着留在房间里的手机自己录的,全程都是他自说自话演独角戏,根本不是什么协商对话。
所谓的 “索要 10 万”,也全是他自己嘴里说出来的,没有任何聊天记录、转账记录或者第三方证人能佐证。
这么一点点拼下来,完整的证据链就成型了。不需要刘峰承认,监控录像、伤情鉴定、法医物证、前后矛盾的供述,足以证明他是趁小梅醉酒失去反抗能力的时候,违背对方意志实施了强奸。
刘峰本来以为自己这套说辞天衣无缝,还能反过来污蔑对方勒索,没想到最后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刻意造假的行为反而坐实了他的心虚。
中山市检察院最终撤销了原来的不起诉决定,指令办案单位提起公诉。2024 年 3 月,法院经过审理,以强奸罪判处刘峰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判决已经正式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