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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岁老人在岗位上打了16分钟瞌睡,被公司当场开除,最后反倒让公司赔出两万六千二

60岁老人在岗位上打了16分钟瞌睡,被公司当场开除,最后反倒让公司赔出两万六千二百九十一元九毛三分钱。

这事就发生在2022年的广东清远,说出来很多人第一反应都是怎么可能?不就是上班睡觉吗,开除不是很正常?可法院的判决书就明明白白摆在那,这不是员工耍无赖,是企业先把人逼到了生理极限。

这个老人姓成,2019年10月进了当地一家物业公司做保安,那年他57岁,没退休金,没其他稳定收入,全家的日常开销都指着这份工作。

入职的时候合同上写得清清楚楚,实行标准工时轮班制,按国家规定来。可真上了岗就不是那么回事了,小区保安岗人手一直凑不齐,白班夜班连轴转是家常便饭,干满12个小时都算轻松,遇上有人请假或者临时补岗,一天干18个小时是常有的事。

就这么干了整整三年,他没缺过一次勤,没请过一天假,每个月拿到手的工资,就只有2100块钱。

这笔账掰开了算更让人惊心。按每个月出勤26天、每天18个小时算,一个月要在岗468个小时,刨去法定的每月176小时标准工时,光一个月的加班时长就超过290小时。

而劳动法明确规定,每月加班时长不能超过36小时。三年下来,他累计加班超过一万个小时,可加班费?一分钱都没见过。

再算时薪,2100块钱除以468个小时,每个小时还不到4块5毛钱,2022年清远当地非全日制用工的小时最低工资都有16块1,他拿的时薪连零头都不到,连一瓶普通的瓶装水都买不下来。

出事那天是2022年4月15日,他早上7点就到岗,一直干到下午1点半,刚歇了没几个小时,晚上19点半又被叫回来顶夜班,要一直守到第二天早上7点半。算下来,24小时里他要在岗18个小时,中间那点休息时间连缓口气都不够。

熬到凌晨3点35分,正是人最困、最难熬的时段,六十岁的身子骨实在扛不住,他坐在岗亭的椅子上眯了16分钟。就这16分钟,刚好被巡查的主管抓了个正着。

没有询问原因,没有口头提醒,也没有考虑他当天已经熬了多久,主管当场就告诉他,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第二天不用再来上班了。一张冰冷的辞退通知,没有任何商量的余地,连一分钱的经济补偿都没有。

换做有些人可能就认了,觉得自己年纪大,找份工作不容易,丢了就丢了,打官司既费时间又费精力,未必能赢。可成大爷没忍,他找了法律援助,直接把物业公司告上了法庭。公司那边还觉得自己占尽道理,说员工上班睡觉就是触碰红线,规章制度写得明明白白,开除天经地义。

可法院审理的时候算得更清楚,首先,员工当天连续工作时长已经远超法定标准,长时间高强度熬夜值守,短暂休息属于人的正常生理需求,根本算不上严重违纪。

其次,公司长期安排超时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行为,本身就已经违反了劳动法,在先违法的前提下,反倒拿员工的生理反应当违纪借口,根本站不住脚。

最后法院逐项核算下来,公司要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拖欠的加班费、还有未发放的高温津贴,加起来一共两万六千二百九十一元九毛三分。

这笔钱说多不多,可能还不够有些人一个月的开销,可这是成大爷熬了无数个通宵、硬扛着身体熬出来的血汗钱,是法律给普通劳动者撑的腰。

很多人总说,年纪大了出来打工,能有份活干就不错了,别挑三拣四。可这话不对,年纪大的人出来干活,卖的是力气是时间,不是尊严,更不是命。

一天18个小时岗,六十岁的人连轴转,别说老人,就算是二十岁的小伙子熬久了也撑不住。企业算成本算利润没问题,可不能把算盘打到人的生理极限上,不能既想拿最少的钱雇人,又要求人像机器一样连轴转,连十几分钟的瞌睡都不能有。天底下没有这样的道理。

这事过去好几年了,可每次提起来都让人心里发沉。底层劳动者的难处,从来不是怕干活怕受累,是怕干了活拿不到该拿的钱,是怕拼尽全力还换不来一点基本的尊重。好在法律没让老实人吃亏,也没让钻空子的企业占便宜。

说到底,用工的底线从来不是公司自己定的规章制度,是法律,是人之常情,是对每个劳动者最起码的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