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遵义,一女子收了男网友500元,与对方在野外发生了3次关系,可完事后,男子却觉得亏了,于是抢走了女子的挎包,女子见追不上后,果然报了警,结果女子与男网友双双被行政拘留了10日,女子不服她将公安机关告上法院,坚称与男网友是情侣关系,要求撤销处罚。
事情发生在遵义凤冈,这名女子平日里独自生活,经济条件一般,平时无聊就喜欢刷刷社交软件,和陌生网友闲聊解闷。后来一名陌生男子通过社交软件加上了她,俩人没聊多久,对方就直接开门见山,提出转500元,和女子发生关系。
面对这笔小钱,女子没有拒绝,俩人很快达成默契,私下约定好深夜去郊外偏僻的树林见面,全程避开人群和监控。当晚两人各自赶到约定地点,在野外先后发生三次关系,男子也按当初的约定,把500元转给了女子。
本来这事到这里就算了结,可谁也没想到,结束之后男子突然反悔了。他越琢磨越觉得不划算,心里笃定自己吃了大亏,越想越气,一时冲动直接抢走了女子的挎包,扭头就往山下跑。
深夜的野外黑漆漆一片,路面也不好走,女子根本追不上年轻力壮的男子,眼睁睁看着对方带着自己的包跑掉。无奈之下,她只能拦下路过的好心人,借手机报了警,只说自己被人抢劫,绝口不提俩人私下交易的事情。
本以为报警能帮自己追回财物,还能全身而退,可警方办案从来不是只听一面之词。民警到场后,详细核查了俩人的聊天记录、转账明细,又分开对两人进行询问核对。
证据摆在眼前,所有细节都对上了。两人是临时网上结识,没有任何感情基础,见面之前就谈好了固定金额,专门挑选荒僻野外单次见面,整套行为完全就是典型的有偿交易,已经触犯了治安管理相关法律。
最终警方依法做出处罚,不管是收钱的女子,还是付费的男子,双双被处以行政拘留10日。本来是女子自认受害的抢劫纠纷,最后变成两个人一起违法受罚。
事情到这里本该尘埃落定,可女子心里极度不服气。她觉得自己才是受害者,平白被人抢走东西,不仅没拿到公道,反而还要被拘留,实在太委屈。于是她直接把当地公安机关告上了法院,想要撤销对自己的行政处罚。
到了法庭上,女子彻底改口,完全推翻了之前的说法。她辩称自己和男子不是交易关系,而是正常的网恋情侣,对方转的500元也不是交易费用,只是情侣之间的自愿赠与,俩人野外见面就是普通约会,根本算不上违法。
但说法再好听,也抵不过实打实的证据。法官仔细核对了所有案件材料,发现两人聊天记录里,全程都在商量价格、见面时间和私密事宜,没有一句日常聊天、情感沟通的内容。
俩人仅仅认识几天,线下就只深夜在野外见过这一次,没有日常往来,没有亲友交集,完全没有正常情侣的相处模式。反观男子的供述,也全程印证了提前谈价、事后觉得吃亏抢包的事实,所有证据形成了完整闭环。
法院最终判定,警方的处罚事实清楚、流程合规、适用法律准确,直接驳回了女子的全部诉求,原本的10天拘留处罚依旧有效。
很多网友看完这件事,都觉得大开眼界,同时也暴露了不少人对法律的认知误区。很多人以为,只要双方你情我愿,私下收钱发生关系就不算违法,这是完全错误的。
正常情侣的金钱往来,是随心的红包、日常开销补贴,不会提前明码标价,更不会专门选在无人野外单次交易。只要是提前谈好价格、以金钱为前提的亲密关系,不管双方嘴上怎么说,都会被认定为卖淫嫖娼,属于违法行为。
还有人觉得自己是受害者,报警维权就可以抵消自身的错误。要知道警方办案是查全案,不会只偏袒受害的一方。女子被抢包是事实,对方的抢夺行为会被依法追责,但她自身的有偿交易行为也确凿无疑,该受的处罚一点都少不了,不会因为自己被侵害就一笔勾销。
再看这名男子的行为,更是错上加错。当初是自己主动谈好价格、自愿交易,事后心态失衡觉得吃亏,就用抢东西的方式泄愤,这种行为本身又是另一种违法,等于一错再错,最后把自己也送进拘留所,纯属自作自受。
这件事也给所有爱网上交友的人提了个醒,网络交友鱼龙混杂,千万不要为了一点蝇头小利触碰法律红线。野外私密约会风险极高,不仅容易遭遇财物损失、人身危险,一旦违法行为被查实,留下的行政处罚记录,会影响个人征信、日常求职等方方面面,得不偿失。
做人做事总得守住底线,不要心存侥幸钻空子,更不要用错误去解决另一个错误,一时的贪念和冲动,最后只会换来得不偿失的结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