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宁波,夫妻俩在家长经验群里学习给儿子翻包皮,却因操作不当让孩子疼痛难忍下体肿胀,紧急送医才避免组织坏死的惨剧!
浩浩(化名)是一个6岁的小男孩,暑假来临,他与父母在一起的时间更多了。他的父母也更加能切实感受到孩子的成长,个头长高,第二性征的发育都是肉眼可见的。
浩浩的父母自他诞生以后,就加入了一个育儿群,家长们彼此沟通相互帮助,分享关于养育孩子的经验。久而久之,夫妻俩与群友关系逐渐热络,对群内的信息也十分信任。
到了今年暑假,群里许多家长分享了带自家孩子去做包皮手术的经验,其中孩子年龄有大有小。不过基本都是因为放假时间更宽裕,也能够让孩子更好地休息恢复,才选择在假期带孩子做的。
看到这些消息,浩浩的父母却犯了难,他们是觉得早些做了可以让孩子以后少受罪,但他们并不了解孩子是不是到了年纪该去做,更不知道浩浩发育的怎么样,是否真的需要去割包皮。
但关心孩子的心情急切,于是浩浩的爸爸自己检查了儿子的包皮,却发现怎么样都没有办法翻出来。面对这个情况,夫妻俩立刻觉得自家孩子这肯定是有问题,而他们作为父母,为了孩子的终生大事,一定要想办法!
于是夫妻二人开始在网络上查阅资料,还在家长群中寻求帮助,很快,就有其他家长向他们提供了解决方法:自己用手给孩子翻出来,重复几次撑一撑,自然就会好了,不用做手术。
起初,浩浩的父母还对这个方法将信将疑,但随后又有更多的家长表示该方法的确有用,自己家的孩子与浩浩也有类似或者相同的情况,后来就是这样做的。
有这么多实例摆在眼前,浩浩的爸妈便跃跃欲试起来。他们俩越想越觉得这个方法有道理,皮肤肌肉有弹性,或许撑一撑就会变好。这样还能让自家孩子少受罪。
当天下午,他们就叫来了浩浩。夫妻俩按照群内其他家长说的,将浩浩的包皮强行翻了出来。本就是敏感器官,再加上外力拉扯,孩子当时就说痛。
可是,这夫妻俩始终觉得要拉伸肌肉才能增加弹性,稍微痛一些肯定是正常情况。他们还劝浩浩忍一忍就好了,鼓励着这位小男孩坚强一些。
但其实在翻出后就应该复原,这样重复几次后才有可能在不受伤的前提下帮助孩子的包皮翻出。然而夫妻俩却一致认为要让包皮保持外翻的状态。
然而,浩浩再怎么坚强忍耐,他也只是个6岁的小孩,下体又疼痛至极。浩浩终于大声哭泣起来,喊叫着父母,说自己痛。
这时两个大人才察觉到不对,再看孩子的下体已经完全肿胀起来,憋成红紫色。由于皮肉充血,他们再想将包皮翻回去也做不到了。只要碰到浩浩,孩子就哭着喊疼。
夫妻俩赶紧带孩子打车上医院,医生表示这已经不是个例,许多家长因这种错误操作弄伤孩子。如果不是及时送医,浩浩的下体极有可能直接坏死,进而影响他的一生。
但好在救治及时,做了手术将浩浩挫伤的部位顺利消肿复位。
根据《民法典》第1165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在此事件中,浩浩家长作为行为人应当为自己的行为承担责任,即使他们是出于好心,因过错才使浩浩下体受伤,但依旧应该第一时间带孩子就医。
并且他们作为监护人,需要在事后细心照顾浩浩,以防给孩子留下心理创伤。否则他们的监控权将有可能被相关部门干预。
除此之外,根据《民法典》第1194条规定:
网络用户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
在此事件中,家长群中的群友传播不正确,不严谨的操作经验,群管理也没有及时对群内信息进行筛选删除,而是放任这种无依据的危险行为在群内传播,进而间接造成了浩浩的受伤,也需要承担一定责任。
那么,你对浩浩父母的行为有什么看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