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炸裂了!”6月29日报道,江西,一17岁女子爱上52岁大爷,两人多次发生关系,断绝关系后,女子又和现在丈夫结合,还生了一个孩子,本以为那只是一段过往,谁料这孩子根本不是丈夫的,而是大爷的,可大爷根本不承认!网友:太乱了吧!
一个孩子要上学,一纸亲子证明,把一家人的秘密撕开。江西这桩旧事,隔了九年,又翻上了台面。时间线回到2015年7月。女孩杨某17岁,还是未成年人,认识了52岁的张某,已婚,年龄差35岁。
两人短暂来往,发生了几次关系。而后,张某决然地切断联系,将电话拉黑,仿若一滴水融入茫茫大海,就此从众人的生活中销声匿迹,如人间蒸发一般。杨某很快认识黄某,建立家庭。2017年,她生下一个儿子,心里认定孩子就是丈夫的,日子就这么平稳过了近九年。
当孩子步入入学之龄,学校按要求需家长提供亲子关系证明,这既是学校规范招生流程的必要举措,也反映出对学生信息准确性的严格把控。一纸鉴定报告如同平地惊雷,彻底打破了一家人长久以来的安稳日子。最终核查结论出人意料,黄某与朝夕相伴的孩子不存在任何血缘联结,这个猝不及防的残酷真相,瞬间撕碎了往日看似平和的日常,所有平静尽数崩塌。
还能是谁的呢?杨某回溯往昔,思绪在时光长河中倒溯,绞尽脑汁,所能忆起的,也唯有当年的张某了。她试图联系,对方不是拒接就是否认,说只接触过两三次,记不清了。
张某不愿配合取样复核,杨某只好通过其他渠道取到他的生物样本。DNA鉴定结果明确,孩子的生父就是张某。事情至此,换位想一想,谁能咽下这口气。杨某向张某提出两项诉求,其一为让张某承担抚养费,其二是要求张某支付鉴定费用。
张某的态度还是躲和拖。他矢口否认当年的关系,坚称多年来未曾参与抚育之事,认为自己不应承担付费责任,甚至对鉴定报告的真实性提出质疑。
沟通失败,杨某起诉。她神情凝重,将往来记录、两份亲子鉴定文书、孩子九年生活教育开销的单据,还有学校出具的血缘核验通知,一一仔细收入证据袋中。
开庭当日,张某于法庭之上公然拒绝配合法院开展二次复核鉴定。不仅如此,其亦未能提供任何足以推翻亲子关系的有效证据。说到底,他只有一句话,时间太久,记不清。
法院怎么看?判决书写得清清楚楚。法律明确非婚生子女同婚生子女权利平等,不存在身份差别对待,是未成年人权益平等保护的核心准则。亲子关系一经司法鉴定确认,生父的抚养义务便法定成立、无从推卸,必须依法履行抚养开支、照料监护等责任。
张某需要一次性补足九年累计抚养费36000元。从判决生效次月起,每月支付400元,直到孩子年满18周岁。两次亲子鉴定的费用,由张某承担。杨某主张的精神损害抚慰金,法院未予支持。该案经全案事实、过错程度、举证情况综合研判,对照精神损害赔偿法定适用要件审查后,其诉求未能达到法定支持标准,故依法驳回该项主张。
判决送达后,张某没有上诉。结果呢,进入执行程序,如果到期不付,法院可查他的存款和财产,依法划扣。有人问,他有家庭,钱是不是不能动。答案很直白,婚内财产也要预留履责资金,配偶反对不构成拒付理由。
这事为什么引爆舆论?因为冲突扎眼。未成年与已婚中年男人的关系,伦理和风险都压在那几次见面里。谁是最大的受害者?不少人指向黄某,近十年把孩子当亲生养,付了钱,也付了心,真相揭开,家庭关系被掀翻。
张某的行为也被集火。明知对方未成年,还主动靠近,事后切断联系,等到孩子需要父亲,他拿一句不知情就想走人。切断联系就能一了百了吗?不可能。血缘一旦确定,法律就把义务扣在肩上,躲不掉。
人到中年就能免责吗?也不行。义务和年龄无关,和记忆好坏也无关。一纸鉴定能改变什么?能改变责任归属,能改变孩子的权利状态,能改变谁该为这九年的空白买单。
也有人追问,每月400元够不够。法院综合考量当地消费水平、张某的年龄与收入状况进行核定,此乃底线标准,而非全部数额。如此核定,兼顾多方实际情况,更为合理恰当。母亲还要继续承担,现实的压力并不会消失。
更刺眼的是保护缺位。年仅17岁的少女,心智尚显稚嫩,宛如未经雕琢的璞玉。面对那看似成熟体贴的攻势,她又怎能拥有足够的定力与智慧去抵挡呢?家里有没有人拉她一把,学校有没有教会她边界意识。
有报道说,张某只承认两三次接触。可问题在于,次数不是豁免卡,后果是真实存在的孩子。有人感叹剧情像电视剧。可电视剧可以重拍,现实重来不了。九年时间,孩子成长的每一步都不该蒙着阴影。
从法理上说,非婚生子女不该被区别对待,抚养义务不受父母关系好坏影响,也不因多年失联自动消除。从常识上说,口头说法没有用,所谓私了扛不住法律条文。真正关键的不是当年爱不爱,而是谁是孩子的父亲。
信息来源:《17岁女子与52岁已婚男多次发生关系,多年后DNA鉴定才知儿子是他的》黄河新闻网吕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