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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小伙和女友一起旅游,俩人正年轻,精力足,又住在一起,哪里能控制住自己,俩人不

郑州小伙和女友一起旅游,俩人正年轻,精力足,又住在一起,哪里能控制住自己,俩人不止是发生关系,还不用保护套,多次发生关系,他们当时可能想着是做完了,吃个避孕药就没事儿了,却不料女友还是怀孕了,小伙儿直接起诉药企索赔5万!
 
这件事发生在2008年五一假期,郑州男子田某带着未婚妻姚女士前往大连外出旅游。二人年纪轻,旅途同住一间客房,全程没有采取避孕套防护,短短两天内多次发生亲密行为。两人事前没有做好避孕规划,全程抱有侥幸心理,觉得事后服用紧急避孕药就能完全规避怀孕风险,完全忽略药物本身存在使用限制,也没有节制无保护接触的次数。
 
等到行程接近尾声,距离最后一次无保护行为过去约六十小时,田某才在当地药店购买毓婷紧急避孕药,女友按照包装说明吃下两粒药物。返程回到郑州之后不到一个月,姚女士月经迟迟没来,还伴随恶心乏力等反应,两人前往河南中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检查,B超结果明确显示已经怀孕。因为二人尚未结婚,又担心紧急避孕药会影响胎儿健康,最后只能选择人工流产,手术相关花费合计一千一百余元,术后女方身体虚弱,还要休养调整。
 
看着女友术后状态不佳,田某没有反思自身无防护同房的问题,反倒认定是药品效果不达标。他先找到售卖药品的药店讨要说法,药店出示完整进货单据、产品质检报告,证实这款避孕药为正规合格产品。田某又拨打药厂与计生科研所咨询电话,对方明确告知,该款紧急避孕药仅针对单次无保护行为有效,短期内多次同房会大幅降低避孕成功率,无法保证一定不怀孕。
 
田某翻看手中药品说明书,只看到72小时内服药的提示,没有标注多次同房会削弱药效,他认为药厂、药店未尽完整告知义务,于是一纸诉状,把医药超市、药品生产企业、研发机构一并起诉,主张医疗费、误工费、精神抚慰金等各类损失共计52979.96元,也就是近五万元赔偿。2009年7月,郑州市管城区人民法院正式受理这起消费纠纷案件,庭审过程完整核查双方证据与用药细节。
 
法院经过完整审理后,在同年11月17日作出一审判决,全部驳回田某的索赔诉求。法官给出三项核心依据,第一,原告无法完整举证全程严格遵循用药规范,不能排除服药后还有无保护接触;第二,在售药品经核验不存在质量缺陷,无法证实避孕失败和药品本身存在直接因果关系;第三,紧急避孕药本身并非百分百避孕手段,多次无防护同房是意外怀孕主要诱因,相关风险本该由当事人自行承担,案件受理费用也全部由田某自行承担。
 
这件当年引发广泛讨论的真实案例,也给年轻情侣提了醒,紧急避孕药只能当作补救手段,不能当成常规避孕方式。长期多次无保护亲密行为,本身就会大幅提升受孕概率,单纯依靠事后吃药抱有侥幸心理,最后只会造成身体伤害与不必要的纠纷,遇事一味追责他人,却忽略自身行为的疏漏,最终也得不到法律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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