胆子真是太大了!重庆铜梁,学校旁的便民超市,竟明目张胆售卖过期零食。一位父亲接孩子放学,随手买下一包4元薯条,仔细检查后瞬间惊出一身冷汗,险些让孩子吃下过期食品。气愤不已的他找商家讨要说法,却遭到对方强硬敷衍、拒不认错。没人想到,这桩看似微不足道的4元零食纠纷,最终让超市付出了惨痛代价!
据媒体7月1日报道,2025年4月22日,家住重庆铜梁的颜先生像往常一样,去学校接自己的孩子放学。
孩子嘛,出了校门总想吃点零食,颜先生便带着孩子走进了学校附近那家熟悉的超市,孩子高高兴兴地挑了几样,其中就有一包标价4块钱的薯条。
付了钱,拿了小票,父子俩开开心心地回了家,可就在孩子迫不及待地撕开包装,准备大快朵颐的时候,细心的颜先生习惯性地拿过包装袋看了一眼。
这一看,他心头顿时“咯噔”一下,脸色瞬间就变了,只见包装袋上清清楚楚地印着:生产日期2024年7月12日,保质期9个月。
颜先生拿出手机算了算,从24年7月到25年4月,这不多不少正好9个多月了!再一看当天的日期,4月22日。
也就是说,这包薯条至少已经过期了10天!一想到孩子差点就把这过期食品吃进肚子里,颜先生就一阵后怕,紧接着就是一股压不住的怒火。
给孩子吃的零食,竟然是过期的!这还得了?尤其超市就开在学校门口,每天有多少孩子在这里买东西?这简直是在拿孩子们的健康开玩笑!
颜先生二话不说,拿着还没开吃的薯条和购物小票就回到了那家超市,想找老板讨个说法,他本以为,商家卖了过期食品,理亏在先,至少会道歉并给予一定赔偿。
可没承想,超市老板的态度却异常强硬,或许是觉得区区4块钱的东西,根本不值一提,对于颜先生的赔偿要求,老板表现得相当不耐烦,双方沟通得非常不愉快,最后不欢而散。
“这口气我咽不下!”回家后的颜先生越想越气,这已经不是4块钱的事了,这关乎到一个商家的经营良心,更关乎到孩子们的食品安全问题。
很多人可能遇到这种事,顶多自认倒霉,或者在网上发个帖子吐槽一下就完了,但颜先生偏不,他决定要用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己和孩子的权益。
他不仅保留了那包过期的薯条作为实物证据,还把购物小票、手机支付凭证都好好地收了起来,更绝的是,他当时在购买时,还有一个无意的视频录像,也成了铁证之一。
证据链条完整,颜先生底气十足,他一纸诉状,将该超市告上了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法院。诉求非常明确:一,退还购物款4元;二,根据《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要求超市支付1000元的惩罚性赔偿金。
很快,就到了开庭的日子,颜先生准时出现在了法庭上,可令人大跌眼镜的是,被告席上却空无一人。
原来,这家超市在收到了法院的传票后,竟然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应诉,他们可能还是老思想,觉得就是个4块钱的小事,不值得跑一趟,或者以为自己不出庭,法院就拿他们没办法。
最终的判决结果,大快人心:法院完全支持了颜先生的诉讼请求,判令该超市在判决生效后,立即退还颜先生货款4元,并支付1000元的赔偿金。
消费权益受到侵害时,很多人因为嫌麻烦、觉得成本高而选择忍气吞声,但这恰恰纵容了不良商家的违法行为。
颜先生用自己的行动告诉我们,维权不是“小题大做”,而是捍卫社会公平正义的一部分,正是因为有越来越多像颜先生这样较真的消费者,我们的消费环境才能变得越来越好。
官方信源:现代快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