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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是蹦老头和偷尝禁果的后果。”52岁已婚大爷结识17岁少女,与女子结识期间,

“这就是蹦老头和偷尝禁果的后果。”52岁已婚大爷结识17岁少女,与女子结识期间,发生过几次关系,之后两人断联多年,大爷继续过自己的日子,女子也结婚育子,直到孩子入学得知孩子的父亲居然是当年52岁的大爷,女子就找大爷索要抚养费,大爷当然不想付,法院判了。

2015年7月,贵州,17岁的杨某认识了52岁的张某。一个有家有室的五旬男人,一个涉世未深的年轻姑娘。张某能说会道,外表也保养得不错,杨某很快就沦陷了。俩人跨越了年龄的界限,多次发生关系。张某玩够了,以家庭为由主动切断联系,以为这段往事就此翻篇,再也不会有人提起。

可他没想到,十年后,一个陌生男孩的入学手续,会把这段早已埋进土里的旧账重新翻出来。

杨某很快和黄某在一起,2017年5月生下一个儿子。一家三口日子过得安稳,她一直以为孩子是黄某的。直到2025年,孩子到了入学年纪,学校要求出具亲子关系证明,黄某带着孩子去做了鉴定。结果出来,所有人都傻了眼——黄某和孩子不存在任何生物学父子关系。

杨某推算怀孕时间,想起了十年前的张某。黄某假装偶遇张某,悄悄取了他的毛发送去鉴定。结果显示:张某就是孩子的亲生父亲。

拿到这份铁证,杨某主动联系了张某。电话那头,张某听到“孩子”两个字,第一反应是懵的。十年过去了,他只记得和杨某发生过两三次关系,其他的都不记得了。他甚至不确定那个孩子是不是自己的——时间太久远了,久到他以为那只是一段早已消散的插曲。

面对杨某要求承担抚养责任的态度,张某选择了回避。他说事情过去太久,记不清了,拒不承认孩子是自己的。在他看来,十年前的事,早就该翻篇了。一个突然冒出来的9岁孩子,凭什么要他买单?

可他忘了——法律不认“记不清”,只认DNA。

杨某无奈之下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张某补齐孩子出生至今的所有抚养费。法庭上,杨某完整陈述了过往经历,当庭提交了亲子鉴定报告。面对这份铁证,张某依旧拿“时间久远、记忆模糊”当借口,拿不出任何相反证据反驳,也没有申请重新鉴定。

法院的判决很清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亲生父亲不管是否有家庭、是否愿意认亲,都必须承担孩子的抚养开销。孩子多年一直跟随母亲生活,由杨某继续抚养更利于成长。

结合张某经济状况和年龄,法院酌定张某按每月400元的标准支付抚养费,孩子2017年5月出生,截至当时已满90个月,张某需一次性支付此前拖欠的抚养费共计36000元,之后每月支付400元,直至孩子年满18周岁为止。

张某曾以为,十年过去了,那段往事早已翻篇。可DNA不会说谎,法律不会遗忘。一个孩子的出生,意味着生父的责任——不管这段关系是如何开始的,不管时间过去了多久,这个责任都跑不掉。

张某用十年时间试图埋葬一段往事,却在十年后发现——有些债,不是靠“记不清”就能躲过去的。52岁时的冲动,62岁时的代价。法律面前,没有“不记得”,只有“该不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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