冲动的代价!河南西峡,男子深夜在酒吧潇洒,去卫生间回来时,一转头竟看到舞池里有妻子身影,而她正与一陌生男士抱在一起,贴身跳舞。男子顿时七窍生烟,认为妻子背叛自己,与他人约会。他无法控制自己的情绪,冲进舞池将对方飞踹并致伤。可让他万没想到的是,那人只是梳着短发,打扮偏中性的女性。这下他傻眼了,他不仅被拘留罚款,还被对方提起诉讼,赔偿17000余元!网友:形势更严峻!那不很绝望吗?
深夜11点多,葛某正在酒吧消遣,几杯酒下肚整个人晕乎乎的。
他起身去卫生间方便,折返回来准备继续玩乐时,眼前的一幕让他瞬间怒火攻心。
昏暗的舞池里,他竟然看到了自己的妻子。
葛某一时间不敢相信,下意识揉了揉眼睛再三确认,确实是妻子本人。
更让他难以接受的是,妻子正笑脸盈盈,和一陌生男士亲密搂腰、贴身跳舞,举止十分亲近。
深夜酒吧、贴身共舞,眼前的画面彻底刺激到了醉酒的葛某。
他脑子里瞬间冒出各种猜测,他觉得妻子背着自己深夜来酒吧,还和出轨对象私下约会。
强烈的醋意和屈辱感瞬间涌上心头,彻底冲昏了他的头脑。
此刻的葛某完全失去了理智,根本没有冷静思考,也没上前询问核实情况,径直冲进舞池,猛地一脚飞踹向妻子身边的人,直接将对方狠狠踹倒在地。
伴随着倒地的剧痛,被踹的人当场动弹不得。
可直到这时,气急败坏的葛某才看清真相:被他当成“情敌”的根本不是陌生男子,而是一名打扮中性、留着短发的女生辛某。
她和葛某的妻子只是普通朋友,当晚只是正常结伴跳舞,纯属普通社交,没任何越界行为。
但冲动的代价已经酿成,突如其来的重击让辛某身受重伤。
经过医院详细检查,辛某被确诊为胸部闭合性损伤、肺挫伤伴随胸腔积液,手腕也严重受伤,前后足足住院12天才得以康复。
事发后警方迅速介入调查,查清了整场误会的来龙去脉。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3条第1款: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葛某主动飞踹辛某,实施殴打行为,客观造成辛某内脏损伤,属于殴打他人。
其“误以为对方是男性、吃醋”仅属于个人动机,不属于法定减轻、免除处罚情节。
辛某全程没任何挑衅、过错行为,整件事完全是葛某醉酒后主观臆断、冲动施暴导致。
最终警方依法对葛某作出行政拘留7日、罚款700元的行政处罚。
事情并未就此结束,无辜受伤的辛某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向法院提起了民事诉讼。
《民法典》第1165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葛某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发现妻子与人跳舞未先上前询问核实,直接使用暴力踹人,未尽合理克制义务,主观存在明显过错。
其踹击行为与辛某住院受伤存在直接因果关系,必须承担全部侵权赔偿责任。
根据《民法典》第1179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最终法院判决葛某全额承担赔偿责任,赔付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等各项损失共计17000余元。
很多人觉得葛某事出有因、属于误会伤人,应该从轻处理。
但法律讲究事实和证据,情绪冲动、主观误会,从来都不是暴力伤人的免责理由。
这场荒唐的闹剧也给所有人敲响警钟:醉酒不能脱责,猜忌不能施暴。
一时的意气用事,不仅没能解决问题,反而让自己落得拘留罚款、大额赔偿的下场,得不偿失。
对此您怎么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