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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剧都不敢这么演!”上海,一男子去商场应聘保安,坚持只上夜班。结果上岗第1天凌

“短剧都不敢这么演!”上海,一男子去商场应聘保安,坚持只上夜班。结果上岗第1天凌晨,男子就在厕所假装晕倒,同伙大喊救命。男子醒来后拒绝去医院检查,却跑到商场大闹,爬上展车大喊“犯病了”,商场被迫赔了钱,反手就报了警,结果悲剧了。
 
两男子一个姓阳一个姓邱,过来应聘的时候啥条件都好说,就提了一个要求——只上夜班。商场把俩人招进来了,12 月 1 号办的入职,安排 12 月 2 号晚上正式上岗。
 
12 月 3 号凌晨,这上岗第一天的夜班,俩人就按捺不住动手了。阳某先溜进商场厕所,往地上一躺就开始装晕,邱某那边掐着时间,对着对讲机就开始大喊救命,说阳某在厕所晕倒了,叫都叫不醒。
 
保安队长一听这情况,赶紧往厕所跑,过去一看阳某躺在地上闭着眼,怎么喊都没反应,邱某在旁边急得团团转,说阳某身体不好,有心脏病还有高血压,刚才还说不舒服,转头就倒下了。
 
队长当场就打了 120 急救电话,还报了警。没一会儿救护车和警察都到了,医护人员正准备把阳某抬上车拉去医院检查,刚才还昏迷不醒的阳某,突然就睁开眼坐起来了,说啥都不肯去医院。
 
不管医生和警察怎么劝,他就是不配合检查,嘴里反复念叨自己有精神病,去医院也没用。在场的人都看傻了,刚才怎么喊都没反应的人,救护车一来就醒了,还能说话能顶嘴,怎么看都不对劲。
 
可他一口咬定自己有精神病,旁人也不敢硬拉,怕真刺激到他出什么事,最后 120 没办法只能开走了,警察问了几句也暂时走了。
 
第二天白天,商场刚开门营业,阳某和邱某就又来了。这次俩人直接换了副嘴脸,从昨天的 “病人” 变成了闹事的。他俩直奔商场办公室,说阳某是在上班的时候犯的病,属于工伤,要求商场赔医药费和补偿费。
 
商场工作人员跟他们讲道理,说昨天让他去医院他不去,现在没法算工伤。阳某一听就开始撒泼,直接坐到办公桌上,嘴里喊着自己有精神病,犯起病来后果自负,还挑衅工作人员说 “你报警啊”。
 
光在办公室闹还不够,阳某又跑到商场一楼的汽车展区,直接爬进展车里面,坐在车里大喊大叫,说自己犯病了,引得周围逛街的人都围过来看热闹。
 
商场这边一看这架势,实在没办法,本来就是开门做生意的地方,这么闹下去影响太坏,顾客都没法正常逛了。为了赶紧把这事平息了,不影响正常经营,商场只能妥协,最后给了他俩4500块,算是把人打发走了。
 
俩人拿到钱走了以后,商场这边越想越不对劲。哪有人上班第一天就晕倒的,还偏偏只上夜班,晕倒了又不肯去医院,第二天就能生龙活虎地跑来闹事,怎么想都觉得是圈套。
 
尤其是商场负责人后来听说,这男的之前在浦东就有好几次类似的事,越想越觉得被骗了,干脆直接去派出所报了警,把情况都跟警察说了。
 
警察一听这情况,立马就开始调查。这不查不知道,一查吓一跳。这个阳某根本不是第一次干这事,光在上海浦东,就有 8 次一模一样的报警记录,都是他去不同的商场、物业应聘保安,然后上班的时候 “晕倒”,接着就闹事要赔偿。
 
从 2023 年开始,阳某就伙同邱某,在广东、上海好几个地方,用同样的套路前前后后作案 10 起,专门挑保安岗位下手,还专挑夜班,就是因为夜班人少、管理松,方便他们演戏,而且商家大多怕麻烦,为了不影响生意,往往愿意掏钱私了。
 
他真的有精神病吗?还真有,阳某确实有精神病史。但后来经过司法鉴定,确认他每次作案的时候,意识都是清醒的,完全具备刑事责任能力,所谓的 “精神病” 就是他拿来敲诈的工具,故意装病吓唬人,让商家不敢跟他硬刚。
 
后来案子送到法院,法院审理后作出了一审判决。阳某是主犯,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还要罚金一万元。邱某是同伙,跟着一起作案,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罚金五千元。俩人前前后后骗了一万四千多块钱,最后不仅要全部退赔,还得蹲监狱,真是偷鸡不成蚀把米。
 
本来好好找份工作踏踏实实挣钱不好吗,偏偏动歪心思,把精神病当幌子,到处演戏碰瓷,以为能一直钻空子。结果呢,演了十场戏,最后把自己演进去了,落得个坐牢的下场,这结局可不就是悲剧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