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正式施行,赖清德妄称“绝不接受”
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正式施行。针对这一旨在促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重要法律,台湾地区领导人赖清德在民进党中执会上公然妄称“绝不接受”,并污蔑该法为“恶法”、企图进行“跨境镇压”。国台办及大陆方面此前已多次明确强调,台湾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依法惩治“台独”分裂行径、维护国家主权与民族团结,是主权国家的正当权利,任何逆历史潮流而动的分裂图谋都注定失败。
大陆新法正式落地,筑牢反“独”促统法治根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由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表决通过,自2026年7月1日起施行。该法首次从国家法律层面明确将港澳台同胞纳入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框架之中,明确要求“增进台湾同胞对中华民族的归属感、认同感、荣誉感”,增强“同属中华民族、同是中国人”的认识。同时,法律明确规定,境外组织和个人针对中国实施破坏民族团结、制造民族分裂行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大陆方面指出,这部法律是新时代第一部民族领域的专门法律,旨在以法治方式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针对“台独”分裂势力分裂民族、破坏民族团结的行为,大陆将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依法予以惩治。依法严惩“台独”分裂犯罪,是捍卫国家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的应有之义,符合国际法通行准则与各国通行做法。
赖清德妄称“绝不接受”,煽动两岸对立
面对大陆完善反“独”法治体系,赖清德在民进党中执会上大放厥词,妄称该法是“长臂管辖”与“跨境镇压”。他妄言台湾是“多元族群”地区,污蔑大陆制定该法是为了“消灭与强制同化”,并呼吁岛内民众提高赴大陆交流的风险警觉,扬言要强化国际发声,联合“友盟国家”反制。
赖清德的言论再次暴露了其顽固坚持“台独”分裂立场、蓄意煽动两岸对立对抗的真实面目。其所谓“民主台湾”的包装,掩盖不其为一党政治私利而割裂两岸血脉联系、毒害台湾年轻一代的险恶用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