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力资讯网

一17岁女子和一52岁已婚男子相识,发生了亲密行为,后来两人分开,女子又认识了另

一17岁女子和一52岁已婚男子相识,发生了亲密行为,后来两人分开,女子又认识了另一个男子,不久后生下了个孩子。直到孩子要上学时,要亲子鉴定,女子以为孩子是现任的,鉴定结果孩子却是已婚男的,于是她起诉对方要精神损失费及抚养费,最后法院这样判了!

信息来源:个人网友分享

这事儿得从2015年7月说起。

那时候,杨某才17岁,认识了52岁的张某。

张某当时已经有家庭了,可两人后来还是多次发生了关系。

不过,这段关系也没有持续太久。

大概过了一年多,两个人就断了联系。

之后没多久,杨某又和男子黄某在一起了,后来两人还同居了。

到了2017年5月,杨某生下了一个孩子。

那时候她一直以为,这个孩子是黄某的,所以也没往别处想。

直到孩子慢慢长大,要上学了,需要提供亲子关系证明,事情才开始不对劲。

杨某一查才发现,黄某和孩子并不是亲生父子。

后来再做亲子鉴定,结果显示,孩子的生父其实是张某。

这个结果一出来,杨某一下子就懵了。

她后来又去找张某,希望他能承担起孩子的抚养责任,可张某并不认可。

他的说法是,这些事都过去十多年了,当年也就发生过两三次关系,很多细节早就记不清了。

杨某显然接受不了这个结果。

她认为,张某一直不认孩子,也不承担责任,给她的生活带来了很大困扰。

于是,她把张某告上了法庭,要求对方支付精神损失费和孩子的抚养费。

法院后来审理认为,亲子鉴定结果已经能证明,张某就是孩子的生父。

孩子从出生后也一直跟着杨某生活,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看,由杨某继续直接抚养更合适。

关于抚养费,法院也认定,张某作为孩子的亲生父亲,依法应当承担抚养义务。

考虑到孩子出生后张某一直没有履行这部分责任,法院结合张某的年龄和经济情况,酌定他每月支付400元抚养费。

因为孩子是2017年5月出生,到判决时已经满90个月,所以法院判张某一次性支付36000元抚养费。

之后,他还要每月月底前继续支付400元,直到孩子年满18岁。

至于精神损失费,报道里没有显示法院支持这一项。

这事儿看下来,最扎眼的还是两个点。

一是孩子的亲生父亲和杨某最初以为的人完全不是一个人,二是孩子的抚养问题最后还是要回到生父身上。

毕竟孩子是无辜的,抚养责任也不能逃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