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消息!
从2026年7月1日起,全国将强制执行关于退休返聘及超龄员工(男60岁、女职工50岁、女干部55岁以上)的新规。
这份新规全称为《超龄劳动者基本权益保障暂行规定》,由人社部等五部门联合发布,是我国首部专门针对超龄务工群体的权益保障规章。
新规没有试点、不设过渡期,7月1日起全国所有用人单位统一执行,无论规模大小,只要招用超龄员工,都必须遵守相关要求。
在新规出台前,超龄务工一直处于法律模糊地带。退休返聘人员、超龄打工的基层劳动者,大多被认定为劳务关系,不纳入常规劳动保障范围。
比如小区保安、饭店保洁、单位返聘的技术人员,干着和普通员工一样的活,却可能拿低于最低工资的报酬,常年加班没有加班费,一旦工作中受伤,用工单位常常推诿扯皮,维权还要走漫长的司法程序,很多老人怕麻烦只能自认吃亏。
这次新规最核心的突破,就是不再以“是否存在劳动关系”作为权益保障的前提,只要超龄劳动者接受单位管理、从事单位安排的有偿劳动,无论是否领取养老金、是否属于提前退休,都能享有明确的法定基本权益,相当于为超龄务工群体建立了专属的保护规则。
最直观的变化是工资有了硬性底线。
新规明确,超龄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用人单位支付的报酬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且必须按月足额发放,严禁克扣拖欠,更不能用实物、购物卡等抵扣工资。
过去不少用工方觉得超龄人员好商量,薪酬标准随意定,低于最低工资也无人追责,今后这类行为都属于违规,劳动者可直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追讨欠发的薪资。
休息和加班权益也有了明确说法。新规要求用人单位合理安排超龄劳动者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原则上不安排加班。确因工作需要加班的,必须按照劳动法规定支付加班费,延时加班、休息日加班、法定节假日加班,分别按对应标准核算报酬。
此前很多保安、保洁岗位实行12小时两班倒、全月无休却无加班报酬的情况,今后将被严格禁止,超龄劳动者的休息权同样受法律保护。
最受关注的当属工伤保险强制参保要求,这也是解决超龄务工最大风险的举措。新规明确,用人单位必须为超龄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用全部由单位承担,个人无需缴费。
过去没有工伤保险托底,超龄人员工作中受伤,轻则医药费扯皮,重则伤残赔偿无人承担,不少小企业主赔不起就跑路,最终损失都由劳动者自己承担。
今后参保后,工作受伤、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等符合工伤认定的情况,都能按标准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医药费、伤残补助金等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无需和用工单位扯皮。
如果单位违规不参保,一旦发生工伤,所有待遇费用全部由用人单位全额承担,还会面临监管部门的处罚。
除此之外,新规也对岗位设置划出红线,高空作业、重体力劳动、有毒有害等高危岗位,一律不得安排超龄劳动者上岗,用人单位必须结合老人的身体状况安排适配的工作,不能为了压缩用工成本,让超龄人员从事超出身体承受能力的危险工作。
同时要求用工必须签订书面协议,工作内容、薪酬标准、工作时长、工伤责任等都要白纸黑字明确约定,既是保障劳动者权益,也能减少后续纠纷。
不少人对新规存在误解,认为超龄人员以后也要缴纳全额社保,或是企业会因此不再招用超龄员工,其实并非如此。新规仅强制要求缴纳工伤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都不做强制要求。
已经领取养老金、享受退休医保的人员,相关待遇不受任何影响;达到退休年龄但社保缴费年限不足的人员,可自行继续参保缴费,单位无需强制缴纳,双方可协商确定。
新规的目的不是禁止企业招用超龄人员,而是通过规范用工,让超龄务工更有保障。
对企业来说,虽增加了少量工伤保险成本,但规避了大额工伤赔偿的风险,用工更合规安心;对超龄劳动者来说,务工的基本权益有了法律托底,遇到问题有明确的维权渠道,不用再吃“年龄亏”。
随着老龄化程度加深,超龄务工群体规模会越来越大,这份新规既尊重了老年人继续劳动的意愿,也补齐了权益保障的短板,让“银发就业”更规范、更踏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