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吵翻天!”6月27日报道,一男子工作认真,业绩也很好,他马上就要转正,结果公司却说男子有狐臭,味大到影响了其他员工,所以把他辞退了,但男子称自己根本没闻到,现在也很自卑,怕以后都找不到工作了!网友:威力这么大?
6月27日,一则职场爆料在网上炸开了锅,一个马上要转正的男员工,业绩好、工作认真,愣是被公司用一个谁都没想到的理由给辞退了——狐臭,公司说他“味太大”,影响了其他同事办公,当事人自己说压根没闻到,现在整个人都自卑了,怕以后找工作都没人要,评论区几千条留言吵成一锅粥,有人说公司太绝情,有人说同事确实遭罪,谁也说服不了谁。
事情发生在一家普通的文职公司,这个男员工入职两个多月,日常做文案整理和客户对接,规章制度一条没犯过,每月指标全部超额完成,领导之前没少夸他踏实靠谱,眼看着试用期就要结束,转正几乎是板上钉钉的事,结果HR一条消息发过来,直接把他给整懵了。
HR用一种带着“礼貌歉意”的口吻通知他被开除的消息,理由是其他员工反映他“身上味道大”,更扎心的是,消息末尾还配了个流汗尬笑的表情包,当事人满心委屈,打字打了一半又撤回,撤回又打,反复好几次,最后只剩下一句无语的感慨。
他在网上发帖求助时说,自己平时注意得很,出门前止汗露、湿巾全带上,午休和下班前都反复清洁腋下,入夏之后气温升高,出汗多了,味道确实不太好完全遮住,但自己真没闻到有多严重,公司从头到尾没给任何协商机会,没有调整工位、没有沟通解决方案,直接就是辞退。
这事儿曝光后,网友分成两派,吵得不可开交,一边是上班族表示理解同事,说密闭写字楼通风差,刺鼻味道长时间环绕确实受不了,另一边是心疼当事人的,认为狐臭是汗腺分泌带来的正常生理特征,不是传染病也不是工作失误,公司连个缓冲余地都不给就直接开除,太不近人情。
律师出来解读了:狐臭作为生理特征而非疾病,不影响工作能力,也不会对公司运营造成实质损害,公司以这个理由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侵犯了劳动者的平等就业权,属于就业歧视,涉嫌违法解除,根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合同得有法定情形,比如员工严重违纪或者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这哥们儿一条不沾边。
好在事情最后有了个还算体面的收场,当事人跟公司达成和解,拿到了半个月工资加一个月社保的补偿,自己这边也计划去做手术治疗。
这事儿说到底就一个问题:职场上评判一个人,到底看什么?看的是工作能力和业绩,还是那些自己都控制不了的生理特征?如果狐臭能成为辞退理由,那肤色、体型、身高是不是也能拿来当借口?企业遇到员工有难处,是直接一刀切踢出去,还是想办法协调解决,体现的完全不是一个格局。
对打工人来说,这事儿也提了个醒——有些生理问题自己不在意,别人可能真在意,但公司的处理方式,才是真正让人寒心的地方。
来源:新民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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