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石家庄,女子“520”没有和丈夫在一起,而是出门与闺蜜共进晚餐。事后,女子丈夫怀疑还有其他男性参加,与女子发生争吵,而后持刀殴打女子并驾车带着女子去找女子闺蜜对质。因女子闺蜜没有接电话,女子丈夫又再次殴打女子,甚至还扒光了女子的衣服。随后,女子趁机进入车里并启动车辆想要逃跑,而后见丈夫扒住车辆不松手也没停车,结果发生车祸,导致丈夫被撞死亡。结果事后,被一审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女子表示不服,认为自己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又提了上诉,不过以失败告终。如今,女子及其家人依旧表示不服,表示要继续申诉!
一个520的饭局,引出一场命案,逃命还是杀人,这道题搁谁身上都难。
两人相识于2015年,经家人介绍,谈了两年,结婚,第二年孩子出生,一家三口安稳过了几年。转折在2021年,丈夫刘某性情变了,猜忌、动手,曹某左耳鼓膜被打穿,据称因为孩子,她忍了下来。
到2024年5月20日,曹某晚上和闺蜜去吃饭,没有陪丈夫过节。5月21日凌晨一点有余,刘某饮酒后返家。他心生疑虑,猜忌有其他男子参与局事。未及多言,便拳脚相向,甚至还拎起了一把刀。
他逼着曹某上车,去闺蜜家对质。一路酒后驾车,闯红灯,车内行车记录仪拍下片段。曹某想把刀甩出窗外,刘某停车捡回,再打得更狠。
到闺蜜家楼下,闺蜜没接电话,刘某情绪失控,把曹某拖到车尾,当街撕扯衣服,扒得衣不蔽体,打到她躺地上动不了。现场有亲属在场,却没人上前制止,这一幕监控录了下来。
凌晨3时09分,刘某立于车外专注看手机。此时,曹某悄然爬进驾驶位,妄图借此机会逃脱。刘某如疯魔般猛地扑至机盖之上,双手仿若铁钳般紧紧扒住,任如何晃动,都岿然不动,似已与这机盖融为一体。曹某踩油门,打方向,想把他甩下去。十余秒转瞬即逝,那辆车陡然撞上路边花池。巨大冲击力下,刘某被无情甩飞。虽紧急送医全力救治,终究无力回天,溘然长逝。
鉴定结论是较大钝力致肝肾胰多处破裂死亡。曹某伤势极为严重,不仅肋骨骨折,胰腺亦遭受损伤,身体呈现重伤之态。为此,他在医院接受了长时间的治疗与调养。谁是受害者,谁要负责,社会争议从这时起。
案件很快进入刑事程序。依据故意杀人条款,若行为人明知有人趴在车上,却依旧驾车行驶,对可能出现的致命后果持放任态度,此种情形亦有可能构成故意杀人。检方起诉指向明确,理由就是她知道危险还加速。
2025年3月24日,石家庄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曹某蓄意行凶,故意杀人,性质极为恶劣。最终,他依法获刑11年,为自己的恶行付出了应有的代价。法院认定她在知情的情况下加速甩人,主观上接受了死亡可能。考量到婚姻纠纷背景,刘某也有过错,量刑没拉到更重。
正当防卫的辩解没有被认定。法庭的观点是,曹某驾车时,殴打已暂停,刘某是否继续行凶不确定,不属于不法侵害正在进行。说白了,这不构成防卫,也谈不上防卫过当。
曹某上诉,理由还是防卫,她说自己是在逃命。2025年10月31日,案件二审开庭审理。庭审现场气氛庄重,然而,此次并未当庭宣判结果,一切仍需等待后续的法律裁决。2026年6月底,二审裁定维持原判。她父亲愤懑,说女儿是从死亡线上往外挣。
事到这一步,问题卡在一个点上,什么时候算“不法侵害正在进行”。刀在车上,酒未醒,当街羞辱,算不算持续威胁。一个男人趴在机盖上拦车,这一幕是侵害还在延续,还是已经停止。
再问一句,面对一个刚打过你又拿刀的人,逃还是不逃。车停还是不停。是等他从机盖下去再谈,还是趁机会冲出去。法律强调必要限度,可是人在惊恐中怎么把握限度。
办案机关的视角更冷静,他们看要素。有没有刀,谁在打人,动作何时停止,驾驶是否可控,是否有更安全的脱身方式。比如就地报警,比如在原地等待救援。可在凌晨三点的楼下,换成你,会怎么选。
这也触到社会另一层的痛点。家暴不是一拳一脚那么简单,是长年累月的控制与恐惧。很多受害者在关键时刻是慌的,是乱的。法律里有防卫权,有对暴力犯罪的保护空间,但落在每一个具体瞬间,边界就变得模糊。
有人说,这是典型的防卫过当,应该从轻。有网友反问,他追着打、持刀、酒驾、闹到当街扒衣,难道不是持续的暴力。也有人担心,如果认可这种甩人的驾驶方式,会不会鼓励危险行为,公共安全怎么办。
还有一个被忽略的现实点,亲属在现场没拦,旁观者没拉,闺蜜电话没接上,现场没有一个有效的“刹车”。在没有人能帮她止暴的时刻,车钥匙成了她唯一能抓住的东西。
案卷之外,家庭往事也摆在那。2015年相识相爱,2017年前后有了孩子,2021年开始失控。谁能预料结局会变成这样。
判决已出,争议未消。有人在法条里找答案,有人在常识里找公平。防卫和伤害的那条线,该不该更考虑受暴者的恐惧心理,这个问题还会吵很久。
目前,家属说还要继续申诉,路怎么走,还得看下一份裁判书怎么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