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心酸了!广西,一名刚满 12 岁的男孩,就在班会课上被老师当众点名批评“你就这么痒吗”,回家后在家中坠楼离开人世。失去孩子的父母将学校诉至法院,提出 92 万元赔偿诉求,经过一审、二审两轮审理,法院认定校方一成过错。
2024 年 11 月的一节班级班会,班主任计划梳理班里学生之间不当交往的情况,还鼓励班里同学主动说出身边存在类似情况的同龄人。
班里有学生说出小张的名字,老师当即让小张从座位上站起来,站在教室前方接受批评。
教室里几十名同学的目光全部落在小张身上,老师直接当着所有人,说他“这么早就早恋,是不是太痒了”,丝毫没有顾及孩子的脸面。
批评结束之后,老师安排小张写下班里其他学生相关的交往情况,小张安静站着写完纸张上的内容,整节课都低着头。
班会结束,小张回到家中,走进自己的房间关上房门,独自待在屋内。
那时候小张的父母忙于日常琐事,没有察觉到孩子和平时状态完全不同。
第二天清晨,家人在家中高层楼下发现小张,急救人员抵达现场后确认少年已经没有生命体征。
辖区公安部门完成现场勘查、走访周边人员,排除人为伤害相关情形,判定属于自行坠亡。
好好的孩子一夜之间离世,小张父母难以接受这样的现实。二人反复回想事发前一天学校班会的经过,认定老师当众批评的行为严重伤害孩子内心,是酿成悲剧的重要诱因,学校需要承担全部责任。
2025 年,夫妻俩整理好公安笔录、班会相关佐证材料,向当地基层法院递交诉状。
诉求包含死亡赔偿金、丧葬相关开支、精神损害抚慰金以及家属处理事故产生的误工损失,各项款项相加索赔金额共计 92 万元,同时请求校方出具书面道歉,恢复小张名誉。
收到起诉材料后,涉事学校提交答辩内容,校方称纠正学生早恋属于教师正常的教育管理工作,批评行为不存在不妥之处。
坠亡事件发生在校内监管范围以外的居民家中,监护责任归属家长,校方不存在过错,不用承担任何赔偿。
基层法院调取双方全部证据材料,多次开庭核对事件细节,核算小张离世带来的法定合理损失总额为 875144 元。
法官审理时提出,教师开展思想引导并无问题,但选择全班公开批评的方式,忽略十二岁孩子脆弱的心理承受能力,校方在学生心理健康保护工作上存在疏漏,需要承担对应过错责任。
法院结合整件事的因果关联、双方各自过失轻重划分责任,判定学校承担 10% 的赔偿份额,对应款项 87514.4 元。
考虑家属承受巨大精神打击,额外裁定校方支付 10000 元精神抚慰金,两项相加合计赔付 97514.4 元。
至于道歉、恢复名誉的请求,现有证据不足以支撑,法院不予认可。
一审判决下达,小张父母和学校都无法认同结果,分别向上一级法院提交上诉申请。
家属认为老师公开指责的行为对孩子打击极大,校方过错占比应当提高,学校依旧坚持自身履职合规,希望二审撤销一审判决,驳回家属全部诉求。
2026 年 6 月,当地中级人民法院完成二审全部审理流程,出具终审判决文书。
审法官核对一审全部卷宗材料,确认事实认定清晰、法律适用准确,两方提出的上诉理由均不能成立,最终驳回上诉,维持一审原有判决。
终审文书中写明,班主任当众批评给小张造成心理压力,是引发悲剧的其中一项因素,校方需要承担一成责任。
同时小张父母作为法定监护人,没能察觉孩子情绪变化,没有及时开导孩子,自身同样存在监护层面的疏漏,悲剧不能全部归到学校身上。
一笔不到十万的赔偿,弥补不了一个家庭永久的伤痛,也换不回十二岁少年鲜活的生命。
老师本意是纠正孩子不当交往的行为,可当众指责的教育方式,直接戳破了青春期孩子最看重的自尊。
未成年人内心还未完全成熟,面对旁人围观式的批评,很容易积攒难以排解的负面情绪。
学校开展教育约束,需要区分私下劝导和公开批评的适用场景,日常也要完善心理疏导渠道,提醒教职工把握教育分寸。
这场悲剧给所有学校和家长敲响警钟,教育从来不是简单的指责约束,包容与尊重,才是引导少年成长的基础。
只希望类似的事情不要再发生,每一个孩子都能在被善待的环境里平稳度过青春期。
信息来源:红星新闻 2026 年 6 月 29 日《12 岁男生放学回家后坠亡,此前曾因涉早恋问题被老师公开批评 家长起诉学校索赔 92 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