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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从2007年开始连续杀人,直到2012年落网,他把受害者肉剔下,腌渍风干后冒充

他从2007年开始连续杀人,直到2012年落网,他把受害者肉剔下,腌渍风干后冒充鸵鸟肉在市场售卖,多人购买食用却没察觉异常。

他就是云南晋城镇60多岁的张永明。

放在十几年前的晋城镇南门村,谁也不会把这个头发花白、身形瘦削,平时蹲在墙角晒太阳、不爱跟人搭话的普通老头,跟连环杀人魔划上等号。

但翻一翻张永明的旧账就会发现,这人骨子里的凶性根本不是突然冒出来的。早在上世纪1979年,他就因为故意杀人被判了死缓,在监狱里蹲了快二十年,1997年才刑满释放回村。村里人只当他吃了这么多年牢饭,棱角早该磨平了,顶多觉得这人性格孤僻、独来独往,没人往更阴暗的方向去想。

谁也没料到,出狱安稳了没几年,他不仅重操旧业,手段还变本加厉。法院最终查实的作案时间是2008年3月到2012年4月,算下来整整四年多;而坊间一直有说法,他从2007年就开始试探着下手,只是早期痕迹藏得深,没留下能实锤的证据。

那段时间里,晋城镇周边的冷库、偏僻土路、玉米地附近,接二连三有年轻男性失踪,大多是十几二十岁的小伙子,出门上个班、买个东西,人就彻底没了踪影。

家属不是没报过警,但一开始失踪个案分散,又都是成年人,往往被归为“外出打工失联”“跟家里闹矛盾出走”,没引起足够重视。就这么着,张永明在所有人的眼皮子底下,安安稳稳猖狂了好几年。

他的作案路数说穿了并不复杂:专挑人少的路段蹲点,趁路人不备从背后用皮带或者胶带勒住脖颈,致人死亡后就用自家板车把尸体拖回老宅院子里。接下来的操作,时至今日听着依旧让人后背发凉——他会把尸体逐一拆解,皮肉剔下来,一部分自己食用,一部分喂给家里养的三条大狗,剩下吃不完的,就照着云南本地腌腊肉的老法子,抹上盐和调料腌透,再挂到房梁上风干储存。

等肉晾得差不多了,他就拉着板车去镇上的集市摆摊,对外统一口径:这是缅甸过来的鸵鸟肉,稀罕野味,价格比猪肉稍贵但算不上离谱。那时候当地很少有人真见过鸵鸟肉,只听说过鸵鸟肉纤维粗、脂肪少,口感和猪肉不一样。

巧的是,张永明卖的“鸵鸟肉”颜色偏深、肉质发柴,刚好对上了大家对“野味”的刻板印象,居然没人起疑心。不少村民图新鲜买回家,用辣椒爆炒、或者红烧着吃,有的回头客还常来光顾,直到案发后知道真相,落下了一辈子的心理阴影。

这层窗户纸终究还是包不住火。2012年,失联的年轻人越攒越多,前后十几人失踪的消息在当地传得沸沸扬扬,舆论彻底压不住了,公安部直接派出刑事专家工作组和督察组南下督办。

警方顺着失踪人员的最后行动轨迹一路排查,很快就锁定了南门村的张永明——这个有杀人前科、又频繁在失踪路段出没的孤僻老头,嫌疑根本藏不住。 等民警冲进张永明家的院子,眼前的场景让办了几十年案的老刑警都难以平静。

后院菜地里挖开浮土,层层叠叠全是碎骨;屋里房梁上挂着一排风干的肉块,厨房的瓦罐里还泡着腌肉;甚至还有玻璃罐泡着人体组织,连他家养的狗因为长期食人血肉,眼神都透着不正常的凶狠。

人证物证摆在眼前,张永明倒也没狡辩,很快就认了罪,但问他到底杀了多少人,他只含糊说记不清了,丢下一句“你们挖到多少件衣服,就算多少人”。

最终法院根据查实的DNA证据,认定他先后杀害了11名受害人。2012年7月,昆明中院一审判处张永明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2013年1月,这名手上沾满鲜血的凶手被依法执行死刑。

案子办结后,当地当初接警处置不力的十余名警务人员也被逐一追责,该免职的免职,该处分的处分。 回头看这桩旧案,最值得琢磨的从来不是凶手有多残忍,而是一个有暴力前科的人,能披着“老实老农”的伪装在人群里藏这么久。

基层预警的疏忽、集市监管的空白,再加上普通人对“稀罕野味”的猎奇心态,凑在一起居然让这么离谱的骗局瞒了好几年。

说到底,天底下从来没有那么多无缘无故的“便宜野味”,很多时候你以为捡了鲜、尝了怪,背后藏着的,可能是你想都不敢想的黑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