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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青岛,李先生驾车等红灯时遭遇追尾,当他捂着脑袋下车理论时,傻眼了,撞自己的居

山东青岛,李先生驾车等红灯时遭遇追尾,当他捂着脑袋下车理论时,傻眼了,撞自己的居然是一辆无人配送车,而其公司还想私了!

设想一下这样一个场景,你开着车安安稳稳地停在路口等红灯,突然听到一声巨响,整个人被巨大的惯性猛烈往前推。脑袋被撞懵了的你满肚子火气,正准备找后车司机算账,拉开车门却发现驾驶座上根本就没有人。

目前这种无人配送车辆因为不在国家机动车的上牌目录里,车管所也没法给它们发牌照。既然算不上法定意义上的机动车,现有的交通险商业险自然就把它们拒之门外了。

它们现在上路,大多是顶着“测试示范车辆”的帽子在地方做备案。

这就导致了一个非常现实的问题,万一出了事,传统的交警定责和保险理赔流程走不通。青岛目前这种低速无人车已经有一千两百多辆,预计年底还要翻倍增加。

如果每出一次事故都像李先生这样被要求折价私了,那道路安全就会变成一场碰运气的游戏。好在后来经过多方交涉,这家公司最终动用了公众责任险来进行代位赔偿。

这种企业用公众责任险来临时替代车险的做法,终究只是权宜之计。

面对这种无人驾驶汽车带来的新问题,有些城市早就开始在规则上想办法了。早在前几年,北京市就针对这个问题带了个好头。

北京的高级别自动驾驶示范区专门给无人配送车发了国内首批“车身编码”。

这就相当于官方给这些没有身份的车辆发了专属的合法身份证。有了这个身份,它们不仅获得了合法的路权,还被强制要求必须购买相应额度的保险来保障公众利益。

解决了上路身份问题,紧接着就是谁来负责的问题。既然没有人开车,闯了红灯或者撞了人,究竟该去追究谁的责任,这就成了一个绕不开的痛点。

针对大家最担心的这点,深圳市直接从立法层面给出了定论。

他们出台的智能网联汽车管理条例明确规定,如果是完全自动驾驶的车辆在没有驾驶人的情况下出了事故,原则上就由车辆所有人或管理人来承担违法和赔偿责任。

这就意味着不管车里有没有人,受害者都能第一时间找到具体的责任方进行全额索赔,极大地规范了行业秩序。

但科技走得再快,规则的脚步也不能脱节。只有把准入门槛和责任划分这些规矩都彻底立清楚了,老百姓在路上碰到那些聪明的无人车时,心里才会觉得真正踏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