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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变态!”6月25日报道,一男子与一名17岁女生超剂量服用处方药,见女生意识模

“真变态!”6月25日报道,一男子与一名17岁女生超剂量服用处方药,见女生意识模糊,男子就起了不好的心思,他把女生衣服脱光,想要强行发生关系,但因为其他原因,男子没有得逞,不过最后还是被判刑!网友:就应该严惩!

故事发生在贵州铜仁。被告人金某,2007年6月24日出生,案发时刚满18岁。被害人龙某,是个17岁的女孩,两个人是朋友关系,平时经常混在一起。

这俩人有一个共同的“爱好”——从线上平台购买两种处方药:普瑞巴林和愈美片。普瑞巴林是治神经痛和癫痫的,愈美片是镇咳化痰的。本来都是治病的药,但有些人盯上了它们的另一面。

2025年8月28日,金某和龙某带着这两样药,去看望朋友杨某。三个人凑到一起,不是聊天叙旧,而是一起超剂量吞药。

龙某吃了12粒愈美片,金某吞了8粒普瑞巴林,杨某也吃了4粒普瑞巴林。

半小时后,药劲儿上来了。愈美片超量服用会产生幻觉、中枢损伤;普瑞巴林过量则会引起意识模糊、昏迷。两种药叠加,龙某的意识迅速模糊,身体完全不听使唤。

金某一看龙某不行了,抬手打了辆出租车,把意识模糊的龙某带到了自己的暂住地。到了地方,他脱光龙某的衣服,想强行发生关系。

万幸的是,因为某些客观原因,他没有得逞。

但这不是结束。

案子到了贵州省铜仁市某县人民法院。法院审理后认为,金某明知普瑞巴林、愈美片超剂量服用会让人意识丧失,还跟被害人一起超量服药,之后趁人家意识模糊、无力反抗,动手实施奸淫——这就是强奸罪。

而且,金某奸淫的是未成年被害人,依法要从严惩处。虽然因为没得逞,属于犯罪未遂,可以从轻处罚;加上他到案后坦白交代,也可以从轻——但最终,金某还是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十个月。

宣判后没人上诉,判决已经生效了。

最高人民法院在发布这个案子的时候,特意点出了一个关键信息:普瑞巴林和愈美片,虽然还没有被国家列为管制药品,但都有一定成瘾性。超剂量或者不是为了治病去吃,会引发中枢神经系统的不良反应,比如幻觉、意识模糊。长期滥用,还会产生躯体依赖和戒断反应。

你可能会问:既然没列管,那是不是就没办法了?不是。

就在今年4月13日,国家药监局、公安部、国家禁毒办联合发了一个通告,决定对普瑞巴林口服单方制剂和愈美制剂实施全链条监管。生产、流通、零售各个环节都要管起来。而且明确禁止网络零售。

为什么?因为这类药物滥用的趋势,已经严重到不得不动手了。

想想,一个18岁的男孩,一个17岁的女孩,平时通过线上平台就能随便买到处方药。不需要处方,不需要审核,点几下就到家了。然后几个人凑在一起,像嗑糖豆一样超剂量吞下去。

这不是个例。有调查显示,部分线上购药平台的处方审核形同虚设,青少年不需要处方就能买到处方药。网络平台上甚至出现了专用暗语,违规售卖普瑞巴林、右美沙芬这类成瘾性处方药。滥用人群正在低龄化。

最高法在发布这个案例时说得特别直白——警示未成年人:“是药三分毒”,不存在“安全的滥用”。

面对朋友分享的不明药物,别轻信什么“解压、助眠、放松”的说辞。

但问题是,光靠提醒够吗?一个17岁的女孩,在朋友面前毫无防备地吞下12粒药,然后被拖进出租屋脱光衣服——她信任的那个人,从一开始就没安好心。

信息来源:《男子与17岁女生超剂量服用处方药愈美片、普瑞巴林后,趁女生意识模糊欲实施强奸,后因客观原因未得逞;法院:男子犯罪未遂获刑二年十个月。》新闻夜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