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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顾客酒后称遭窗帘老板侵犯,警方认定“无犯罪事实”不予立案,检方介入后剧情会反转

女顾客酒后称遭窗帘老板侵犯,警方认定“无犯罪事实”不予立案,检方介入后剧情会反转吗?

内容摘要

云南昭通,40多岁的离异女子汪某因买窗帘结识了老板蒲某。蒲某多次主动联系,某晚饮酒后,汪某称自己在卧室休息时遭蒲某侵犯,醒来后立即报警。法医鉴定确认双方发生过关系,但警方调查后认为“无犯罪事实”,不予立案。汪某不服,申请复议、复核均被维持,如今已向检方申请立案监督。而蒲某妻子回应称“这是成年人的生活”,暗示双方自愿。录音中汪某只劝蒲某“回去睡”,最终达成“分房睡”方案,门锁又是坏的。喝酒、上门、独处、门锁损坏、录音存疑、警方三次说不立案——这起案件背后,到底是侵犯还是“反悔”,法律上到底该怎么看?

一、买窗帘加微信,老板多次深夜上门,女子称当晚被侵犯

汪某今年40多岁,离异十几年,独自在昭通某县城生活。今年1月,她因为换窗帘添加了窗帘店老板蒲某的微信。窗帘装好后,蒲某开始频繁嘘寒问暖,几次提出晚上到她家,都被汪某搪塞过去。

3月6日晚,蒲某再次发微信说想来找她。汪某说自己在美容院不在家。晚上9点,蒲某又说自己喝了酒,想到她家陪她喝点。汪某怕他骑车不安全,说改天。结果9点41分,蒲某直接说“到楼下了”。

想着蒲某之前免费帮她修过厨房洗菜盆,汪某让他上了楼。两人在客厅喝起了枸杞酒。喝了十多分钟,汪某说头晕想休息,让蒲某离开,甚至主动提出帮他叫出租车,但蒲某就是不走。

汪某担心出事,打开了手机录音。这段三分多钟的录音里,汪某反复让蒲某“回去睡”,蒲某拒绝,最后两人商定:蒲某睡客厅沙发,汪某睡卧室。汪某和衣躺下,但卧室门锁是坏的,无法反锁。

凌晨零点半,汪某醒来去上厕所,发现蒲某不在客厅,自己下身不舒服。她当即联系朋友,朋友建议立刻报警。民警到场后带她去医院做了生物检测,结果显示隐私部位及贴身衣物上确实有蒲某的DNA——两人发生过关系,这点没有争议。

二、警方三次说不立案:有证据不等于有犯罪

4月7日,汪某收到不予立案通知书,理由就五个字:无犯罪事实。

汪某不服,申请复议,维持;申请复核,还是维持。三级公安机关都认为,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蒲某构成强奸罪。

这里面最关键的法律问题是什么?强奸罪的本质是“违背妇女意志”,而“发生关系”和“违背意志”是两码事。 DNA只能证明“有过”,证明不了“是否愿意”。

那警方凭什么认定“无犯罪事实”?关键就在那段三分多钟的录音。录音里,汪某从头到尾都在说“你回去睡”“我们各睡各的”,蒲某赖着不走,但最终双方达成的方案是“分房睡”。蒲某确实不请自来、赖着不走,这点很讨厌,但录音中没有出现任何强迫、威胁、暴力,也没有汪某大喊救命或明确说“不要碰我”的内容。

那汪某说的“头晕”“意识模糊”呢?她自己也喝了酒,但喝了十多分钟就“头晕”,这个状态到底有多严重?有没有到“不知反抗、不能反抗”的程度?警方抽血检测了酒精含量,显然最终认为未达到丧失性防卫能力的标准。

至于她长期患有重度抑郁症这一点,在法律上,这跟“是否自愿”没有直接因果关系。除非有证据证明蒲某明知她发病、利用她发病状态实施侵犯,否则很难作为定罪依据。

三、蒲某妻子一句话引爆舆论:谁在说谎?

这件事最耐人寻味的,是蒲某妻子的回应。记者问她怎么看,她说:“我丈夫去她家很正常,安窗帘、维修认识的熟人。至于当晚的事,这是成年人的生活,是蒲某的隐私,我不想问也没有权利问。”

这段话信息量极大:她不仅不觉得丈夫深夜去独居女子家有问题,甚至用一种“都是成年人、你情我愿”的态度把事情一笔带过。这至少说明,在蒲某妻子看来,丈夫和汪某之间的关系,恐怕不只是“普通顾客和老板”。

而汪某这边,整件事也有几个绕不过去的疑点:

第一,既然之前多次拒绝蒲某上门,为什么这次让他上楼了?你说怕他骑车不安全,那帮他叫个代驾或者直接关机不理,是不是也能解决?

第二,录音里你反复劝他走,他赖着不走,这个时候为什么不打电话报警?或者直接开门出去求助邻居?门锁是坏的,但门是能开的。

第三,你说你“和衣而睡”,怎么就被侵犯了?如果真的是熟睡中被侵犯,身体应该有反抗痕迹,有没有?警方没公布,但从不予立案的结果反推,大概率没有明显外伤。

这些疑点不意味着汪某在撒谎,但它确实让整个事件的定性变得极其困难。孤证——没有目击者、没有监控、没有直接证据——是这类案件最大的死结。

讨论话题

1、女方称自己“头晕”休息时被侵犯,警方以“无犯罪事实”不予立案,你觉得是证据不足还是真的无罪?
2、录音中女方只劝男方“回去睡”,没有明确说“不要”,这算不算“默许”?
3、独居女性面对异性深夜上门,该如何既保护自己又不让关系闹僵?

来源:媒体报道案件改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