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得解气!大妈遛大型犬不牵绳,结果把路人咬了,当时男子一点没慌张,反手掐住狗,重重的将其摔在了地上,给其一顿毒打,狗当场就起不来了。
据多家媒体报道,这事发生在四川某地。一个寻常的下午,小区步道上人来人往。一位大妈带着自家养的大型犬下楼溜达,既没系牵引绳,也没戴嘴套。路人提醒她,她满不在乎地回一句:“我家狗从来不咬人”。
一名男子正常步行经过,狗突然毫无征兆地猛扑上去,死死咬住他的胳膊。血瞬间就渗了出来。一般人被这么咬住,第一反应是惊慌后退。但这名男子没有慌。他心里清楚,越往后拉扯,皮肉被撕扯得就越严重。他忍着剧痛,双手如同铁钳一般死死掐住狗的后颈和下巴,直接掐住狗的呼吸道和发力点。
这时候大妈才跑过来。她看都没看男子流血的胳膊,伸手就扒拉他,急吼吼地嚷:“快松手,别把我家狗掐坏了!”围观的人提醒她先看人的伤,她倒打一耙说肯定是男子先招惹的狗。男子指着手臂上的伤口说:“牙印清清楚楚。”大妈双手叉腰:“你一个大男人,跟个畜生计较什么?咬一下能咋的?我家狗金贵着呢!”
男子火气一下子上来了。他攥住狗的后颈,起身发力,反手一个过肩摔,把百十斤重的大狗重重砸在水泥地上。一声闷响过后,狗瘫在地上抽搐,慢慢就没了声息。大妈当场哭嚎起来,抱着狗让男子赔,说狗八千块买的。男子没跟她纠缠,只说了一句:“咬了人你不管,道个歉你不会,耍横你倒挺在行。”然后报了警。
民警到场后调了监控,认定事实清楚:大妈遛狗不牵绳在先,大型犬无故咬人在后。男子胳膊两处深咬伤,缝了针,打了狂犬和破伤风疫苗。根据《民法典》,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饲养人需承担侵权责任。警方判定大妈负全部责任,男子为保护自身安全采取的必要防卫措施,无需担责。大妈不仅要赔医药费、误工费,还因违规养犬面临行政处罚。肇事犬被强制隔离观察,隔离费用由大妈承担。
不拴绳遛狗,本身就是拿别人的安全在赌。狗主人一句“我家狗不咬人”,出了事就撒泼打滚。遇到能反杀的大哥,是她倒霉;万一遇到的是孩子或老人呢?那条狗砸在地上的那一声闷响,砸碎的不仅是狗的脊椎,更是“我家狗不咬人”这种养犬人自欺欺人的借口。人得为自己的疏忽付出代价,狗也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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