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7日报道,云南昭通,男子瞒着妻子偷偷去见一独居女子,2人喝了些酒后发生了不正关系。谁知,等到次日一早,女子却打电话报警,声称自己被欺负,然而,警方调查完2个人的来往动向后不予立案。
这名独居女子此前家里更换定制窗帘,一来二去和经营窗帘门店的男老板慢慢熟悉,平日里偶尔会线上闲聊走动,算得上认识许久的熟人。
事发当晚,女子主动邀约这位男老板来到自己独居住宅内,两人备好酒水,关起房门小酌聊天,在酒精烘托之下氛围逐渐暧昧,当晚顺其自然发生了亲密关系。
整个过程没有激烈挣扎、呼救反抗的相关痕迹,屋内也没有打斗、物品损毁等暴力冲突遗留的迹象。
一夜过后,事情出现戏剧性反转。第二天清晨,这名女子心态发生巨大变化,当即拨打报警电话。
向民警控诉对方趁着自己酒后意识不清,强行闯入家中实施侵犯,自己属于被动受害一方,希望警方追究对方强奸罪的刑事责任。
接到警情之后,辖区派出所高度重视,第一时间赶往女子家中开展现场勘验,提取相关生物物证送检做 DNA 鉴定,同时分别传唤双方当事人分开细致笔录问询,逐一核实当晚完整经过。
DNA 检测结论明确证实,两人确实在当晚发生过两性关系,这一点不存在争议,但民警调取双方长达数月的微信聊天记录、通话记录。
再结合楼道单元监控、出行时间线综合研判,诸多细节都和女子报案说辞存在明显出入。
聊天记录能够看出,当晚是女子主动多次邀约男子上门,主动提及喝酒谈心,全程语气松弛主动,不存在男子强行上门、纠缠骚扰的情况。
监控画面也显示,男子进入单元楼、进入女子家门全程自主通行,没有拉扯拖拽、强行破门、违背当事人意愿的强制行为。
面对警方问询,窗帘店男老板表述条理清晰,他表示双方本就是熟人,当晚是女方主动约自己上门喝酒,两个人你情我愿自愿发生关系。
从头到尾不存在胁迫、灌酒、强迫发生关系的行为,自己完全不构成违法犯罪。男子的妻子也就是窗帘店老板娘,得知整件事后也出面表态,她清楚丈夫和这名女子早就相识。
认定当晚是成年人自愿的私情往来,属于双方你情我愿的私事,丈夫的个人隐私她不便过多向外细说,也不愿无端卷入这场风波之中。
综合全部人证、物证、聊天记录、监控视频、司法鉴定结果,办案民警经过集体研判得出结论:
现有完整证据链条,无法证实男子存在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强行发生性关系的犯罪事实,不满足强奸罪的立案构成要件。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警方最终正式出具不予立案通知书,向报警女子详细说明核查经过与不予立案的法理依据。
女子对于这个处理结果一时难以接受,内心满是委屈不甘,仍旧坚持自己酒后意识模糊、属于受害一方,可拿不出任何能够佐证被强迫的实质性证据。
不少围观网友在了解完整始末之后议论纷纷,有人猜测女子事后反悔,出于愧疚、难堪或是其他个人情绪,想要通过报警方式倒逼对方承担责任。
也有人理性分析,成年人饮酒独处约会本就存在情感风险,自愿发生关系后事后报警,一旦缺乏强迫证据,很难被认定为性侵犯罪。
此事也给不少独居成年人敲响警钟,异性独处饮酒本身极易滋生情感纠葛,一旦界限把握不清,极易引发说不清的民事乃至警情纠纷。
性关系是否自愿是认定性侵案件的核心关键,仅凭事后单方口述无法定罪,聊天记录、现场痕迹、监控轨迹、当事人前后言行,都会成为公安机关判定案件性质的核心依据。
情绪化报警不仅无法达成个人诉求,还会浪费公共警务资源,最终只会让自己陷入难堪被动的局面。
信息源:《热度新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