炸裂了!17岁女子与52岁情人生子十年后索赔,而52岁男子回应与情人生子10年后被诉:只记得发生过二三次关系,其他的都不记得了!
这种事情,如果不是有法院判决,都不敢相信这是真的。如果这样的故事写在影视剧里,都不一定能过审。但是,艺术来源于生活,却未必高于生活。
根据法院的审理得知,17岁女子和52岁情人分手以后,就和另一个男人在一起了,后来有了孩子,女子也以为孩子是后来者的,结果,因孩子入学需要亲子关系证明,结果发现孩子不是现任的,而是52岁情人的。只是,52岁情人并不认可,可事实胜于雄辩。52岁情人被法院判处支付抚养费至孩子18岁。
其实,看到这样的新闻,总是让人五味杂陈。我们常说女人是弱势群体,实际上未必。就像这起案件当中,男人也可以是弱势群体,我说的男人是后来的那位先生,以为养了十年的孩子是自己的,结果发现是别人的,令人唏嘘不已。
但是,从法律的层面而言,既然孩子是52岁情人的,那他就应该承担起抚养孩子的责任。不认是不行的。但是,我也相对曾经17岁的女子说一声,洁身自爱,才是保护自己和孩子的唯一法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