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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段非常通透的话:“男人未得手前是猎物,得手后便成了猎犬。他要你时,能为你对抗全

一段非常通透的话:“男人未得手前是猎物,得手后便成了猎犬。他要你时,能为你对抗全世界;他得到后,那世界便又成了他的勋章。男人骨子里是领地动物,先有标记领地的本能,才有筑巢的耐心;先有征服,才有守护;先有占有,才有归属。”

民国上海滩,有个男人叫陆仲麟,招商局总办陆伯鸿的独子。十六岁进圣约翰大学,二十岁接手家族航运生意,沪上名媛排着队想嫁他。可他偏偏对千篇一律的闺秀提不起兴致。他喜欢的,是那种身上带着故事的女人。

他头一个惦记上的,是画家顾青棠的太太沈素问。沈素问比陆仲麟大八岁,是沪上有名的美人,一手小楷写得极漂亮。她常在顾家花园里办诗会,陆仲麟偶然去了一次,见了她一面就失了魂。

他放出话去,要请沈素问教自己书法。顾青棠脸色铁青,却碍着陆家势力不好发作。沈素问倒大方,真收了他这个学生。陆仲麟三天两头往顾家跑,笔墨纸砚摆了一桌,眼睛却始终没离开过师母的脸。

顾青棠气得摔了砚台,带着沈素问搬去了苏州。陆仲麟扑了个空,倒也不恼。很快,另一个女人走进了他的视线,百乐门的头牌歌女林晚秋。

林晚秋原是北平书香门第出身,家道中落后流落风尘。她在百乐门挂牌唱曲,卖艺不卖身,一曲《牡丹亭》能唱得满座泪落。沪上多少公子哥捧着金条排着队,只求听她单独唱一曲。林晚秋谁也不理,唯独对周家二少爷周慕桥另眼相看。

周慕桥是实业家周作民的儿子,为人温润如玉。他不捧金条,只每次来都带一本古籍,安安静静坐在角落里听她唱完就走。林晚秋唱了三年,他听了三年。后来他不顾家族反对,用八抬大轿把林晚秋娶回了周家。

婚后周慕桥仕途不顺,家里靠林晚秋典当首饰度日。为了给丈夫谋个差事,林晚秋求到了陆仲麟府上。陆仲麟本不想见,可一见之下,整个人僵在了椅子上。

林晚秋虽已三十出头,身上却有种书卷和风尘交织出来的独特气韵。她说话时眼睫低垂,偶尔抬眼,目光里有种让人心碎的哀婉。陆仲麟那颗阅尽千帆的心,被她这道目光搅得波涛汹涌。

他一口答应给周慕桥安排差事,条件是林晚秋每周来陆家教他夫人英文。陆仲麟的夫人何氏是大户出身,英文本就好得很,哪里需要人教。这是醉翁之意不在酒。

林晚秋何等聪明,她什么都明白。可周慕桥在陆仲麟手下做事,她不能不来。陆仲麟比孔家那位高明得多。他不急不躁,从不逾矩,只是每次林晚秋来,他都亲自沏茶,陪她聊诗词、谈京戏、说当年北平的旧事。他像个耐心的猎人,一点一点卸下她的心防。

周慕桥渐渐看出了端倪。他痛苦,愤怒,可他的前程捏在陆仲麟手里。他选择了沉默,甚至主动减少了回家的次数,给两人留出空间。一个文人,亲手把自己的尊严碾碎,喂给了现实。

陆仲麟的太太何氏闹过、哭过,搬出陆家老太爷来压。陆仲麟当着全家人的面只说了一句话:“我陆仲麟这辈子没求过谁,这个女人,我要定了。”陆老太爷气得住了院,族中长辈轮番来劝,他一概不见。

林晚秋终于被他打动,或者说被他那股势在必得的劲头征服。她离了婚,周慕桥拿了一笔钱远走南洋。

陆仲麟没有娶林晚秋。何家势力大,族规森严,娶一个离过婚的歌女进门,等于自绝于家族。林晚秋被安置在法租界一栋小洋楼里,成了他公开的“外室”。

他没有辜负她。此后三十余年,陆仲麟身边再无别的女人。他给了林晚秋他能给的一切,除了名分。

晚年他在香港半山买了宅子,把林晚秋接了过去。彼时何氏早已病故,族中规矩也松了,他终于给了她一场婚礼。那年他六十三,她六十九。满头白发的新娘,是他年轻时赌上一切抢来的女人。

他说过一句话,在上海滩流传了很久:“我这一生,最对得起的就是我自己。我想要她,我从头到尾都只要她。”他先是被她的美吸引,然后才愿意读懂她的魂。他先有占有她的野心,然后才有了守护她一生的决心。他用半生荒唐,换了一句说得出口的从一而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