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驾车致丈夫身亡法院认定无家暴,作为一个男人,我认为,女方说丈夫家暴,多半是为了脱罪而找的借口。
一审和二审都没有认定其有家暴行为,因为事情的起因是女子深夜和他人聊天引发的,被丈夫发现以后,俩人争吵,男子一气之下有拖拽殴打的行为,后续悲剧的发生,也是俩人在不理智的状态下,去找女子的闺蜜对峙,女子驾车逃跑,为了甩掉丈夫而引发的,且导致了丈夫的死亡。
我认为,女子以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也是罪有应得咎由自取的结果。坦率地说,是个男人,在发现自己的老婆和别人深夜聊天,也就是法院文书所说的“不当行为”,其实都是比较委婉的说法,都不可能无动于衷,生气、暴怒,甚至动手我认为都是情有可原的,绝非一句“家暴”就可以脱罪的。
丈夫被甩出去,也是女子驾车逃跑的过程中发生了,如果女子心中没有鬼,为何要逃跑?所谓的正当防卫的说法,也没有得到法院的采信。我认为法院判得对,判得好。成年人都要为自己的行为承担应有的责任,付出应有的代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