痛心!触目惊心!陕西女子被家暴九年,报警称“把我关进去都行”被拒,法院以照片“不够认定家暴”驳回离婚,换城搬家后仍被丈夫找到,殴打昏迷被扔下土崖身亡,尸检显示人落下时还有呼吸。
九年,整整九年啊。一个1993年出生的姑娘,从结婚那天起就没过上一天安生日子。从月子期间就开始被打,脚上、腿上、膝盖上、胳膊上全是伤。每次打完,丈夫张某就道歉、写保证书,一套流程熟练得让人心寒。苗苗不是没想过跑,2024年6月被持刀殴打之后,她跟家人、朋友甚至警察都撂下过狠话——“再不跑,我死了都不知道咋死的”。可没人当回事。
最让人难受的是她报警那一刻。她跟警察说“把我关进去都行”——你听听这话,一个被打了九年的女人,宁可自己进拘留所都不想回家,这得被逼到什么份上?可报警也没用。法院那边呢?她2024年11月6日起诉离婚,12月11日被驳回了。理由是什么?照片“不够认定家暴”。
我不懂法,但我懂一个理儿——一个浑身是伤的女人,照片都拍给你看了,还不够?律师说,单靠零散伤情照片,没有公安机关笔录、告诫书、诊疗记录这些佐证,法院确实很难认定家暴持续存在。可问题是,苗苗去报警了呀,医院诊断“焦虑性抑郁恐惧”也开了呀。这些算不算证据?算,但不够“硬”。
法院驳回之后第13天,张某找到苗苗租住的地方。12月24日那天清晨,扇巴掌、拳击头部、脚踩、往水泥石墩上撞——人已经重度昏迷了,还拽着头发往石墩上碰。然后呢?不送医院,开车在路上兜圈子。误以为人死了,扔下几十米深的土崖。
尸检报告说得很清楚——那些伤虽然重,能让人丧失意识,但不足以致人死亡。换句话说,人被扔下去的时候,还活着。是摔死的。
她哥哥说了句话让我印象特别深——“你可以告诉我们家,说你不要这个人了,我们家哪怕妹妹瘫痪了、傻了、成了植物人,我们都会去照顾她”。可张某连这个机会都没给。
家属唯一的诉求就是判死刑,不要赔偿。2026年5月26日开庭,张某当庭承认故意杀人,但没道歉。
写这些不是为了煽情,是想说一个事儿——家暴不是家务事。法律的门槛能不能再低一点?受害者的求救信号,能不能被当真?苗苗用命换来的教训,别让它白费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