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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流债?!”江西,52岁已婚男子与17岁女子发生了几次关系后,便与对方断了联系

“风流债?!”江西,52岁已婚男子与17岁女子发生了几次关系后,便与对方断了联系。结果,8年后,突然被女子找上门,要求男子支付抚养费。男子起初还不相信,结果,鉴定结果显示孩子确实是自己的,不过男子认为与女子之间是交易行为,依旧拒绝支付抚养费。双方对簿公堂,法院这样判!

时隔八年找上门索要抚养费,男子拒不认账,一句交易说辞没能免去抚养责任

江西一桩跨越八年的亲子抚养纠纷进入司法审理,案件里的年龄差距、早年纠葛,再加上被告抛出的特殊抗辩理由,整件事的走向超出不少人的预想。
事发多年前,当地一名已经52岁、拥有完整家庭的男子,和一名刚满17岁的年轻女子产生交集,二人在短时间内有数次亲密接触。相处周期很短,男子出于自身家庭考量,主动切断所有联络渠道,彻底和女子断了往来,此后八年时间里,双方没有任何来往,男子从未过问女子后续生活。

八年的时间足以冲淡过往所有痕迹,男子早已将当年这段短暂交集抛在脑后,安稳维持原有家庭生活,不曾想到多年后女子会直接找上门,随身带着相关凭证,要求他承担孩子的抚养开销。突如其来的索要让男子第一反应是完全否认血缘关联,坚称时隔太久无法确认孩子和自己存在亲属关系,不愿意承担任何经济支出。

为厘清亲子归属,双方共同走正规司法鉴定流程,最终出具的鉴定文书给出明确结论,这名男子就是孩子生物学上的生父。白纸黑字的检测报告摆在面前,男子依旧不愿履行抚养相关义务,提出自己和当年的女子只是短暂交易关系,双方不存在情感羁绊,当初接触也只是一次性往来,不能仅凭血缘就要求他持续支付抚养费。

协商沟通全程没有达成统一意见,女子选择通过诉讼途径解决分歧,正式向当地法院提交起诉材料,请求法院判令男子承担孩子成长过程中产生的全部抚养费用。案件庭审阶段,男子始终坚持交易往来的说法,试图以此规避法定抚养义务,认为双方当初不存在稳定亲密关系,分开八年也由女子独自照料孩子,相关开销不该由自己分担。

法庭审理过程中核对全部证据,司法鉴定报告具备完整法律效力,能够直接认定亲子关系真实存在。审理环节重点厘清两项核心事实,一是男子与尚未成年的女子发生亲密接触的客观经过,二是子女抚养义务的法定约束范围。法院在审理中明确,子女获得父母抚养属于法定权利,这项义务不会因为父母二人当初的相处模式、是否存在金钱往来而直接消失,即便双方早年存在金钱交易,也不能抵消生父对亲生子女的抚养责任。

结合当地日常消费水平、孩子现阶段成长所需开销,还有男子实际收入状况,法院出具最终判决文书,划定男子需要承担的抚养费标准,同时明确给付周期,要求男子按照判决按时足额支付费用,直至孩子年满十八周岁具备独立生活能力为止。男子提出的交易抗辩理由未被法庭采纳,不能作为拒绝支付抚养费的合法依据。

整件事里暴露出来的问题具备普遍参考意义,很多人误以为早年一次性往来、多年互不联系,就能摆脱亲子带来的经济责任,忽略法律层面对于非婚生子女的权益保护标准和婚生子女完全一致。血缘带来的抚养义务具备强制性,任何私下相处形式、过往纠葛,都无法单方面免除这项持续多年的支出责任。同时成年群体与未成年人产生亲密接触本身存在多重风险,后续衍生的亲子、经济纠纷,会给双方和孩子带来长久的生活困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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