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心手背都是肉,父亲一碗水端不平,让女儿太寒心!”浙江绍兴,一女子母亲因车祸去世,留下80万元赔偿款。对于这笔赔偿款,女子的父亲做出安排:女子的弟弟拿走74万元,而女子和妹妹则各自仅分得30000元。对此,女子直呼自己对父母的孝敬不比弟弟少,父亲这样做,实在太偏心!
说起来,这件事情很简单。王女士的母亲因车祸不幸离世,肇事方最终赔付了80万元死亡赔偿金。
要知道,这笔钱原本是给家属的抚慰,可家里的分配方案,却让王女士和妹妹彻底寒了心:两个出嫁女儿每人只分3万元,剩余74万全部留给儿子。
对此,王女士实在无法接受,她回到娘家沟通协商,结果弟媳态度强硬,直言王女士是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王女士没资格多分这笔钱。
王女士心里感到非常委屈。
平日里赡养、照顾父母,她和妹妹付出一点都不少,从来没有因为出嫁就疏于尽孝。
如今,自己家庭生活困难、手头拮据,她只希望能分到15万元,可就这样一个小小的要求,却遭到了娘家人的严厉反对。
更让王女士心寒的是父亲的态度。
王女士的父亲有死守传统的想法,觉得家产、赔偿本就该归儿子所有,王女士这样做,太过计较,到显得不知足了。
在几次协商后,父亲才勉强让步,愿意给王女士和妹妹每人再多补20000元。
可这点补偿杯水车薪,根本达不到王女士的期望。
此事也引起了网友们的热议。
有网友替王女士鸣不平:“尽孝的时候儿女一样,分钱的时候女儿就成了外人,这是什么歪理?都什么年代了,还搞重男轻女那一套,太荒唐了!”
也有网友认为,儿子常年守在父母身边,打理家事、贴身照顾,适当多分一点可以理解,但差距拉到几十倍,就真的太过分了。
1、从法律上讲,根本就没有什么出嫁女、在室女之分。
要知道,死亡赔偿金属于家属共同财产,分配参照法定继承规则。
儿子和女儿同为第一顺位继承人,法律地位完全平等,女儿的婚姻状态不会影响她们的任何继承分配资格。
从这一点上来讲,王女士和妹妹应当分得和弟弟同等份额的赔偿款。
2、当然,从情理上来讲,毕竟儿子和父母居住在一起,平时对父母照顾更多,可以在赔偿分配上,适度向儿子倾斜,但这不意味着给几万块钱就直接给女儿打发了事了。
3、另外,从赡养角度来看,难道女儿因为嫁人,就可以减少甚至直接免除对父母的赡养义务吗?
如果王女士嫁了人,就不对其父亲赡养了,他会不会还认为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呢?
我认为,解决这件事很简单,两个女儿各自分25万元,让儿子拿大头30万元,既照顾了儿子常年居家照料的付出,又尊重了女儿合法平等的法律权益。
最重要的是,一家人不至于因为钱而伤了和气。
常言道,家和万事兴,和气而生财!再多的钱,终有花完的那一天,亲情一旦破裂,就很难再修补了。
对此,你说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