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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于残忍!”重庆,男子牵了2只大、小比特犬遛弯,突然尿急,在小路方便时,嫌狗闹

“过于残忍!”重庆,男子牵了2只大、小比特犬遛弯,突然尿急,在小路方便时,嫌狗闹腾,把狗的铁链解开,不料,狗跑来后,竟咬住一路人的脖子不放,小比特犬和几只土狗也加入撕咬,最终,路人死亡。有人看到报警,男子到案如实供述,一审获缓刑。


宁某从厕所出来,看到眼前的一幕,人整个傻了,他的狗把人咬死了……

2024年2月4号下午两点多,宁某把笼子打开,牵了那只大公比特犬出门遛,小比特犬也跟在后面。

走了大概两百米远,宁某突然想上厕所,就牵着狗走到山坡边的小路上方便。

可两只狗在一起哪里能老实,在他旁边追着打闹,互相咬着玩。

宁某就想消停的方便一下,嫌两个狗吵的心烦,他索性把拴大比特犬的铁链给解开了。

殊不知,这个做法会让他后悔一辈子。

宁某就为了自己方便,却让狗别在自己跟前闹腾。他这一解绳子,相当于把危险放上路。

两只狗顺着小路跑到附近的公路上,刚好碰到路人方某,冲上去就咬。

大比特犬死死咬住方某的左边脖子不放,小比特犬也跟着咬胳膊咬腿,旁边还有几只土狗凑上来撕咬,等发现的时候方某已经当场没了气息。

原来,宁某当初刷短视频,看到有人卖比特犬,想着养这种狗转手能卖钱,直接买了5只回来关在家里笼子里养,后来死了3只,剩下一公一母两只大的,2023年8月还生了一只小母犬。

结果,因为宁某的不负责任,任由狗到处跑,最终惹出大祸。

经法医鉴定,方某是脖子上的动脉静脉都被咬破,失血过多死的。

案发之后宁某知道别人报了警,也没跑,就在现场等着,第二天警察打电话通知他去派出所,他也乖乖去了,从头到尾把事情说清楚了,算是自首。

之后他也凑钱给方某的家属赔了钱,拿到了家属的谅解书。

要知道比特犬本身是公认的烈性犬,攻击性极强,平时管理更应该极其注意。

可宁某作为饲养人,完全能预料到解开牵引绳后,失控的烈性犬很可能冲出去咬伤甚至咬死路人,却因为嫌狗打闹影响自己上厕所,疏忽大意放任这种危险发生,最终直接酿成了路人死亡的严重后果。

《刑法》第233条规定,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这种行为已经超出了普通民事侵权的范畴,完全符合过失致人死亡罪的犯罪构成,所以,宁某要承担刑事责任,而不是只赔钱了事。

最终,法院判决:宁某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

有人问,方某已经死了,宁某作为狗主人不该判的更重吗,为啥还缓刑3年呢?

法院认为,宁某虽然闹出了人命,但他不是故意放狗咬人,只是一时疏忽解开了烈性犬的牵引绳,主观恶性很小。

再加上他有自首、全额赔偿拿到被害人家属谅解、全程认罪认罚这三个法定从宽情节。

哪怕宁某有犯罪前科,被酌情从重,法院也把原本3年以上的刑期,直接下调到了刚好3年有期徒刑,刚好满足缓刑要求的“刑期在三年以下”的硬性条件。

网友们对这件事各有看法:

有人说,明知猎犬只有伤人的可能,还放开恶犬,应该严判,不该缓刑。

也有人说,方某因为遇到了宁某的比特犬,丢了性命,何其悲凉。

最后想说,养狗,尤其是烈性犬要按规定拴绳、戴嘴套、不扰民、别破坏卫生,没人会反对。但像宁某这种疏忽、放任狗的行为,确实不可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