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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石家庄,26岁女子婚后多次与闺蜜玩到深夜才回家,甚至在520当天与闺蜜聚餐,

河北石家庄,26岁女子婚后多次与闺蜜玩到深夜才回家,甚至在520当天与闺蜜聚餐,丈夫怀疑女子出轨了。等女子回家后,喝了酒的丈夫竟持刀家暴女子,并质问其是否出轨,甚至还当小姨夫妇的面,扒光了女子全身的衣服。后丈夫将女子拽上车,打算去找女子闺蜜质问。期间,女子趁着丈夫不注意,独自驾车准备逃跑,谁知丈夫直接扒在了车辆引擎盖上。女子为了甩开丈夫,持续加速并乱打方向盘,结果不慎发生交通事故,致丈夫死亡。后法院认定女子构成故意杀人罪,判了她11年有期徒刑,但女子和家人不认,坚称是正当防卫。

女子曹某与丈夫刘某在2015年经亲友介绍相识。曹某长得十分漂亮,在恋爱期间,刘某一直担心自己把控不住。

不过经两年多的磨合,二人最终结了婚,还有了孩子,婚后曹某一家与刘某父母一起居住。

可从2021年开始,刘某的脾气越来越暴躁。曹某老是嫌弃刘某不爱洗脚,又嫌这嫌那的,这让刘某的自尊心受损,第一次对曹某动了手。

不过,事后刘某立即下跪认错,曹某看在孩子的面子上没有报警。可就是因为这次的家暴,让曹某与刘某之间的隔阂越来越深。

之后,曹某认识了闺蜜王某,二人经常玩到半夜才回家。刘某的父母也多次发牢骚,这让刘某越听越不对味,怀疑曹某婚内出轨了,于是和曹某经常吵架,还多次去查曹某的岗,但均未发现异常。

冲突彻底爆发是在2024年5月21日,因为曹某在前一天晚上并没有和丈夫一起过,而是跑去和王某聚餐去了。

刘某气得独自在家喝闷酒,他怀疑曹某是借着与王某聚餐的名义,实际是和别的男人约定去了。

曹某凌晨回到家后,刘某再次与曹某发生争吵,过程中刘某持刀抵着曹某要去找王某对峙。

凌晨2时47分,刘某开车载着曹某来到闺蜜王某家附近,随后让曹某拨打王某的电话,但始终无人接听。

这下刘某更加确信自己的猜测,气得将曹某从车上拽下来,拖至汽车尾部对其进行殴打,甚至将曹某的全身衣服都扒光了,让曹某在公共场所遭受极致的人格羞辱与身心摧残。

当时刘某的小姨和小姨夫就在现场,但并未制止。

曹某受不了这份屈辱,在被打了15分钟后,趁着刘某不注意,冲上了汽车驾驶室,随后启动车辆准备离开。

刘某立即扑到引擎盖上,并大声威胁曹某,称要砍死曹某。曹某害怕再被打,并没有停车,反而加速前冲,并不停扭转方向盘,试图将刘某甩下车,结果没操作好,撞上了路边的花池。

此次事故导致曹某和刘某都受到了不轻的伤,刘某经抢救无效死亡,曹某到医院时,浑身上下多处骨折,皮肤上多处淤青,还需要挂引流袋。

一审法院在调查时发现,曹某的手机中确实有与陌生男子的暧昧聊天记录,刘某的怀疑并非无的放矢,故认定曹某自身也存在过错。

虽然曹某的聊天记录只能证明有暧昧关系,但暧昧其实也是出轨,至少是精神上的出轨。

曹某在婚内精神上出轨他人,同样违背了公序良俗,应当从道德上予以谴责。

回到本案,一审法院综合双方过错、案件起因及危害结果,最终判处曹某有期徒刑11年。

可是曹某和家人不服,坚持认为自己是正当防卫。

《刑法》第20条第3款规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曹某的父亲表示,曹某处于长期家暴阴影中,案发时遭遇刘某的持刀威胁、当众被扒光衣服羞辱、死亡恐吓,身心已然濒临崩溃,开车逃跑是她作为普通人在面对极端暴力时的本能求生反应,合乎人性、贴合情理。

但从法律层面来讲,其实本案的情况并不符合无限防卫的特征。

当时曹某已经成功躲入车内,并启动车辆逃离,而刘某的暴力行为已经暂时终止。刘某扒车的行为,与此前持刀殴打曹某的持续性暴力侵害性质不同,不会在给曹某造成生命威胁。

也就是说,曹某可以不需要加速车辆,可以在确保刘某安全的情况下,开车去派出所求救。

可是曹某在明知刘某扒车,仍持续行车、放任危险发生,最终导致刘某死亡,主观上具备间接故意杀人的构成要件,所以不属于正当防卫。

因此,在曹某提起上诉后,二审法院驳回了她的上诉请求。

目前,曹某的父亲表示会继续申诉,要为女儿讨个公道。

最后,这起两败俱伤的悲剧,也为所有人敲响了警钟。在婚姻关系中,男女双方都应恪守夫妻忠实义务,与异性保持合理距离,杜绝暧昧越界行为,从源头避免猜忌、矛盾与误会的滋生。同时,夫妻感情出现问题后,千万不能被愤怒冲昏了头,从而产生暴力、恐吓、羞辱等极端行为,这只会引发无法挽回的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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