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尴尬死了!”山东,女子家住高层,她无意间发现对面男子裸着身子,一丝不挂在家溜达,顿觉辣眼睛,直接拍照发到小区群里,告诉他:别在家里裸奔,要么拉上窗帘。这下男子气炸了,怒骂女子:你是犯法了,法盲!
男子光着身子在自己家溜达,就是没拉窗帘,对面女邻居不干了,说他在家里“裸奔”?
原来,女子家住在高层,平时往窗外望的时候,就能看见对面楼里的人。
某一天,好巧不巧,女子无意间看到对方男子在家光着身子乱晃,在屋子里走动,她顿觉辣眼睛,那身上一丝不挂,多让人尴尬?
女子感觉到被冒犯,认为男邻居太随便也不注意一点,小区里老人小孩都有,还有不少上学的孩子,万一被别家孩子撞见影响不好。
她认为太尴尬了,必须得管一管,便掏出手机就对着男子家拍了两张照片,将他拍了进去。
转头发到了几百人的业主大群里,还特意@了男子,让他在家要么穿件衣服,要么把窗帘拉上,别影响其他住户。
本来,女子觉得自己是有理的,在群里提醒对方,让他以后注意点。
没想到男子看到自己的照片被女子发到小区业主群里,成了他人议论的焦点,直接气炸了。
男子觉得自己在自己家想怎么待着是自己的私事。
但女邻居没经过他同意就拍他的裸照,还发到几百人的大群里,完全是侵犯他的个人隐私,让自己在众人面前丢脸不说,影响也不好。
男子也没忍着,直接在群里回怼女子:你犯法了,你是法盲吗?
直接打电话报了警。
这事传到网上之后网友直接分成了两派:
有人觉得男的有错在先,自己在家裸着还不拉窗帘,确实影响不好,女的提醒也是为了大家好,不然真被小孩看见了,家长更闹心。
但更多人觉得女的做得太出格,哪怕男子做法欠妥,偷拍还公开在群里发人家裸照的行为。本身就侵犯了人家的隐私权、肖像权。
再说那是男子在家里的私人空间,只要没主动跑到外面来,轮不到外人用这种方式教训。
其实,女子的做法情商太低,正常这种情况是会让人不适,但是,她可以私下里加联系方式委婉提醒,让对方穿上衣服,或者拉上窗帘。
但女子呢,觉得自己占理,就没考虑男邻居的感受,选择了最让人尴尬的处理方式,这种看着好像在提醒,实则确实伤害了对方,也给对方造成了不好的影响。
从法律方面,自家住宅是完全的私人空间,不属于法条里定义的“公共场所”。
只要男子没有主动跑到窗边对着外面刻意展示,哪怕没拉窗帘,被路人偶然瞥见,也只是私德层面的不妥。顶多是没顾及邻里感受,完全达不到违法的程度。
但女子的做法确实触犯了法律。
哪怕她的出发点是好心提醒男子注意公共观感,也绕不开两个核心事实:
第一,她未经对方同意,刻意拍摄了他人在私密住宅里的身体画面,本身就属于“刺探他人隐私”;
第二,把这类私密照片发到几百人的公开群里,属于大范围传播他人隐私,直接侵犯了对方的隐私权和人格尊严。
《民法典》第1032条规定,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按照法律规定,女子轻则要向男邻居赔礼道歉、删除所有照片,要是后续照片被二次扩散,给男业主造成了严重的精神困扰,还可能被要求赔偿精神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