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算不算半推半就?”云南,一男子看上了40多岁独居大姐,多次主动上门被拒后,按耐不住,晚上喝了酒堵到楼下,大姐碍于人情让他上了楼。期间,两人喝了点枸杞酒,大姐头晕想睡,男子却死活不肯走。大姐无奈自己回屋躺下睡觉,门锁是坏的。凌晨醒来,她发现身体异样,DNA检测证实两人发生过亲密关系。大姐气坏了,果断报警。但警方认定“无犯罪事实”,不予立案。大姐不服:我没同意,怎么就成“你情我愿”了?申请复议、复核,均被维持。无奈之下,大姐又向检察院申请监督。
这位大姐姓汪,四十多岁,离异之后一直一个人居住。今年一月,她嫌家里窗帘颜色不好看,就到一家窗帘布艺店挑了一款喜欢的,付钱时加了老板微信。
老板姓蒲,亲自上门安装后,隔三差五就发微信嘘寒问暖。大姐心里清楚,自己独居多年,不想跟人有太多牵扯,所以对方说想过来吃饭、聊天,她都以睡早了、不在家这些理由婉拒了。
可老板之前免费帮她修过厨房洗菜盆,这份人情她一直记着。
三月六号晚上九点多,老板发微信说喝了酒,骑车到她楼下了。大姐心想人家之前帮过忙,总不能让他大晚上在楼下干等,碍于情面就开了门。
老板进了屋说要喝酒,大姐就拿出自己泡的枸杞酒,两个人在客厅喝了起来。大姐平时不怎么喝酒,喝了十几分钟就觉得头晕想休息。
她劝老板回去,还主动说帮他叫出租车,可老板死活不肯走。大姐怕出事,悄悄用手机录了音——录音里她反复叫对方回去睡,对方回了句“死都不回去,你要做好心理准备”。
后来大姐实在没办法,就说让老板睡客厅沙发,自己回卧室和衣躺下。卧室的门锁是坏的,没法反锁。
凌晨十二点半左右,大姐醒来想去上厕所,发现老板已经不在屋里了。她感觉下身不对劲,用手一摸发现异常,当时就懵了,又惊又怕,马上给昆明的一个朋友发了消息,朋友建议她立刻报警。
大姐没犹豫,拨了110。民警很快赶来,带她去了县医院做生物检测,抽了血查酒精含量。折腾到凌晨四点才回家,中午又去派出所做了笔录。
三月二十四号,DNA鉴定结果出来了——大姐的下体、内裤、胸部等多处都检出了老板的DNA,法医确认两人发生过性关系。大姐以为证据确凿,这事总该有个说法了。可四月七号,她等来的却是一张不予立案通知书,理由是“经审查认为该案无犯罪事实”。
大姐不服。她先后向县公安局申请复议、向市公安局申请复核,可两级公安都维持了原来的决定——不立案。
大姐说,自己从2016年起就被诊断为重度抑郁症,长期在云南省精神病医院接受治疗。事发前她已经停药一年多,那晚喝了酒之后意识模糊,根本没法反抗。她还说,从报警到现在,从来没找老板要过一分钱,也没有任何暧昧的往来,全程都没有同意过发生关系。她只想要一个公道。
而老板那边,是他妻子出面回应的。她说整件事就是“成年人你情我愿”,要是证据确凿就走法律程序,公道自在人心。至于当晚到底发生了什么,她表示涉及夫妻隐私,自己不便过问。
这事传到网上后,网友吵成了一锅粥。有人说独居的人太难了,别人帮过一次忙就好像欠了人情,连拒绝都要反复斟酌;有人说DNA都验出来了,怎么还不立案;也有人分析,DNA只能证明两人发生过关系,证明不了当时是不是强迫的。还有人觉得奇怪,一个独居女人,大晚上让一个不算熟的男人进家门,这事儿本身就说不清。
目前,大姐已经向当地检察院递交了立案监督申请。律师分析说,判断是不是违背妇女意愿,不能只看有没有激烈反抗——妇女醉酒、精神疾病、独处弱势导致不能或不敢反抗,都属于法律上认定的强迫手段。
一个独居女人,因为一份人情开了门,因为心软让人上了楼,因为门锁坏了没能守住最后的防线。她以为自己尽到了礼数,可最后连最基本的公道都要不来。这到底算不算半推半就?恐怕只有当事人自己心里清楚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