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一男子怀疑六旬妻子和邻居有私情,自己却没有证据,为出一口恶气就打算开三轮车将邻居撞死。第一次没成功,男子又不依不饶地拿着铁锹追着邻居追砍。男子的儿子事后专程道歉,声称自己父亲有精神疾病希望邻居谅解,而就在谅解没多久,男子趁邻居买烟不备开着三轮狠狠撞了上去……
张某因为和郭某家离得近,两家抬头不见低头见的平时关系也不错,郭某夫妻二人因为年纪大了基本上就在家里干干农活,偶尔有儿子帮衬日子过得也还算可以。
因为郭某平时在家里就疯疯癫癫,家里人习惯了也不太在意,觉得只要别在外面发疯就行了,而且郭某在家里虽然疯了点,倒也没有做出过什么过激行为,所以家里人都没有特别关注。
张某和郭某家毕竟都是乡里乡亲的,有时候郭某妻子难免会拜托张某帮帮忙,因为都是熟人那在一起插科打诨两句也是再正常不过了。
而在郭某看来,这都是张某在刻意勾引自己的妻子,他看着自己的妻子跟张某有说有笑,张某明知道自己就在家里,他反而不仅不跟妻子保持距里,反而还动不动就逗弄两句。
郭某真是越想越难受,六十多岁一大把年纪的男人竟然还出来撩拨自己妻子,看着他们二人眉来眼去的样子,郭某心里已经认定了这两个人一定已经背着他悄悄发生了关系。
男子汉大丈夫怎么能容忍别人给自己戴绿帽子?更何况还是邻居?自己岂不是成了大怨种了吗!
郭某心里越想越气,心里打定了主意一定要除了这个张某,不能让他再和妻子勾勾搭搭侮辱自己。
尽管张某并没有和郭某妻子发生过什么,只是偶尔碰到了打个招呼说两句闲话,但是在郭某眼里已经成了奸夫淫妇相会。
隔天,郭某骑着三轮车从田里回家,结果路上恰好遇到了张某,张某本想打招呼,结果郭某怒从心中起,猛加油门就冲着张某狠撞过去。
幸好张某反应及时立马跑到田埂上躲过一劫,张某此时还没反应过来时郭某故意撞他,还以为时郭某喝多了酒,就赶紧上前关心他是不是喝多了要不要帮助。
看着张某凑上来的脸郭某更是怒气腾腾,抄起铁锹就要打,追着张某边砍边大喊叫你勾引我老婆!张某吓了一大跳,赶忙连滚带爬没命地往家跑才躲过一劫。
张某可真是冤枉死了,什么都没干就被别人扣了个勾引人家老婆的罪名,一肚子怨气。
郭某儿子得知后专程设宴向张某道歉,拉着村支书村长坐了一桌,先是道了歉,最后又说郭某有点精神疾病,他会去联系精神病院给他好好治疗,郭某那边已经被警告过了以后不用担忧。
张某虽然有些怨气,但是伸手不打笑脸人,人家家里人诚恳地道了歉也说明了缘由,自己也就没必要追究了。
然而让张某万万没想到的是,他以为事情已经过去了,但是对郭某来说这可是奇耻大辱!
当天张某刚刚买烟出来,刚出门,等待已久的郭某马上开着三轮车就从后面狠狠撞了上去,张某直接被撞飞到墙上,张某本身就已经六十多岁了哪里禁得住这么一撞?
郭某又害怕张某没有死透,立马抄起准备好的尖头铁镐,对着张某的头部就是一通猛敲,张某当场死亡。
让人意外的是,郭某没有选择逃跑,反而冷静地掏出手机自首了。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郭某明显事先有计划有预谋,在上次杀人未遂后不甘心又再一次采取了行动并且将人杀害,已经构成了故意杀人罪,应该处死刑,无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
根据《刑法》第六十七条: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不过因为郭某犯案后,并没有逃跑而是选择了自首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尽管犯案也将会对他从轻处罚,至于采取多大的宽容尺度还需要视实际情况而定。
信源:大风新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