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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一男子以购买保险为幌子,多次暗示女业务员献身,2人去酒店见过后明明已经签了

广东,一男子以购买保险为幌子,多次暗示女业务员献身,2人去酒店见过后明明已经签了投保书,但男子迟迟不交保费。数月后,男子再以给儿子买保险为由将女业务员约到家里,遭拒后仍对女业务员动手动脚,女业务员拼死挣脱后果断报警,男子辩称说之前是自愿、这次也是半推半就的。法院判了!

这名男子从一开始就没打算正经掏腰包买保险,盯上女业务员,就是吃准了销售行业靠业绩吃饭的难处,拿“签大单”当钓饵,话里话外暗示对方得“拿出点诚意”。

做过销售的人大概都懂,遇上一个意向明确、保费不低的客户有多让人动心。

女业务员未必没察觉对方的歪心思,可一边是月度业绩的压力,一边是“签了单就落袋为安”的侥幸,纠结再三还是跟着去了酒店。当场投保书签得倒是干脆,可字一签完,保费就没了下文。

今天说资金周转不开,明天说再等等,拖到最后说白了,就是用一张没交钱、根本不生效的空保单,换了人家的妥协。这算盘打得,隔着屏幕都能听见响。

按说占了这一次便宜,悄悄也就过去了,可这人偏要得寸进尺。隔了好几个月,他又主动找上门,换了个更有迷惑性的由头——给儿子买保险,还直接把见面地点定在了自己家里。

换谁可能都会放松几分警惕,毕竟是住家的地方,又打着给孩子办保障的名义,怎么看都像正经业务。女业务员也就没多想,如约过去了。

结果一进门,画风立刻就歪了。男子半句保险条款都不提,上来就动手动脚。女业务员这次明明白白地拒绝,可对方非但不收手,反而动了粗,捂嘴、扇耳光、撕扯衣物,摆明了要硬来。好在姑娘拼着一股劲挣脱开,慌慌张张从他家跑了出来,第一时间就报了警。

到了警局,男子的辩解倒是一套现成的歪理:之前两人都是自愿的,这次也是半推半就,算不上什么大事。潜台词很明白:你上次为了业绩都能同意,这次装什么正经?在他的逻辑里,有过第一次,就等于往后次次都得同意,不然就是翻脸不认人。

可法律根本不认这套强盗逻辑。法院审理时把道理掰得一清二楚。最核心的一条:女性的性自主权,是每一次、每一个当下都独立存在的。哪怕是合法夫妻,一方明确不愿意时另一方硬来,都可能构成强奸,更别说只是有过一次前情的普通关系。

之前那次不管是交易性质还是双方自愿,都只代表当时的意愿,绝不能拿来当这次侵犯的免罪金牌。

再者,没“成事”不代表没犯罪。男子已经实施了暴力压制反抗的行为,只是因为被害人拼死反抗逃跑才没得逞,这在法律上叫犯罪未遂,一样要负刑事责任,无非是比照既遂从轻处罚。

再加上小区监控拍到了被害人慌张跑出的画面,验伤报告有对应伤情佐证,聊天记录也能印证男子一直以来的刻意诱导,“半推半就”的说法根本站不住脚。

最终法院认定男子构成强奸罪(未遂),考虑到没有自首情节、也未取得被害人谅解,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其实这案子最值得琢磨的,从来不是情节有多狗血,而是它戳中了很多职场女性,尤其是销售岗女性的隐形困境。

总有一些人,拿着“谈业务”当幌子行骚扰之实,还总摆出一副“出来混就要懂规矩”的嘴脸。可规矩从来不是耍流氓的借口,业绩压力也不是别人可以随意侵犯你的理由。

这一纸判决也算是给所有人提了个醒:别拿别人的职业难处当自己作恶的机会,也别觉得“之前同意过”就能拿到终身通行证。边界感这种东西,你自己不肯守,法律自然会帮你好好上一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