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运城,一 13 岁女孩回出租屋,遭一男子尾随进入,强行发生了关系,男子先提出拿 888 元和她一起睡,遭到拒绝后,便强行硬上,女孩反抗就被毒打,事后男子通过别人给女孩转了 500 元,同时威胁女孩不允许告诉家人,也不允许报警,否则会遭到报复。女孩因害怕被报复没跟任何人讲,后来因承受不住压力,告诉了哥哥女友,他们选择报案,当时因证据不足未予立案。事件发酵后,当地现已组成调查组对此案进行复核。
今年 4 月 19 号凌晨。女孩当时因为跟家里闹了点别扭,就跑到一个朋友空置的出租屋里过夜,没想到被一个 30 岁的男子韩某某尾随跟上了楼。
这人进门就开价 888 块,说要跟女孩发生关系,被直接拒绝之后就露出了真面目,直接动手殴打,强行实施了性侵。
完事之后这人还挺 "讲究",没兑现 888 的报价,通过第三方转了 500 块钱过来,顺带撂下狠话,敢告诉家人或者报警就报复她。
一个 13 岁的孩子哪见过这种场面,吓得不敢吭声,硬生生憋了十几天,最后实在扛不住心理压力,才跟哥哥的女朋友说了这事。
4 月 30 号家人带着孩子去姚孟派出所报案,这才是离谱剧情的开始。
一开始派出所以案情模糊为由没受理,家属自己带着孩子去医院做了检查,取了分泌物样本,还做了骨龄鉴定,白纸黑字证明孩子生理年龄就是 13 岁。
就这,一直拖到 5 月 14 号,盐湖公安分局才给出了受案回执。
接下来就是漫长的等待,家属左等右等没消息,跑到省公安厅去查进度,才知道警方早在 6 月 12 号就作出了不予立案的决定,但是这份决定书压根没送到家属手里。
不予立案的理由说出来更气人,说女孩对外自称满 14 岁,嫌疑人辩称自己不知道她真实年龄,认定双方是自愿行为,不存在犯罪事实。
我国刑法明确规定,跟不满 14 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不管对方愿不愿意,一律按强奸罪从重处罚。
退一万步说,就算孩子随口报了年龄,一个 30 岁的成年人,对面站着个小学五年级模样的孩子,心里能没点数?更何况这人事先是尾随进屋,开口谈价格,被拒绝了就动手打人,这也能叫 "自愿"?
更离谱的是,家属说这 52 天里,办案人员三番五次劝他们拿钱私了,嫌疑人那边还放话威胁,不撤案就杀全家。
而这个韩某某本身就有强奸和盗窃的双重前科,属于惯犯了。就这么个人,就这么个案子,愣是卡了快两个月立不上。
直到 6 月 22 号,女孩的哥哥实在走投无路,把事情发到了网上,瞬间引爆了舆论。全网网友都在追问为什么不立案,13 岁幼女被性侵到底要什么证据才算证据。
压力给到当地之后,6 月 23 号凌晨盐湖分局火速发布警情通报,说高度重视,已经组成联合调查组启动复核,全面核查卷宗证据和办案流程。
速度快得让人感慨,舆论监督的效率有时候确实比正常流程高。
通报发出去一天多,6 月 24 号晚上 11 点多,立案告知书就下来了,正式认定这是刑事案件,嫌疑人韩某某当天就被刑事拘留了。从不予立案到快速立案,中间只差了一个全网热搜的距离。
女孩的哥哥后来也发声,说对立案结果比较满意,只希望妹妹能少受二次伤害,尽快回归正常生活。话说回来,这本该是理所当然的正义,却要靠网络曝光才能推动,多少有点讽刺。
这案子背后值得琢磨的地方太多了。首先是未成年人保护的底线问题,14 岁以下无性同意能力是法律红线,不能因为孩子随口说句大话就给嫌疑人开脱。
其次是办案流程的问题,不予立案决定书不送达家属,反复劝私了,这些操作合不合规,调查组也该给公众一个说法。
还有就是前科人员的监管问题,一个有强奸前科的人,出狱之后有没有跟进管控?这种人对未成年女性的危险性是明摆着的。
好在现在案子已经正式进入司法程序了,接下来就看能不能把证据坐实,让该受惩罚的人得到应有的下场。
也希望调查组不光复核案子本身,也查查当初为什么 52 天都立不上案,问题到底出在哪,给公众一个明白的交代。
毕竟正义可以迟到,但不能总靠网友帮忙敲门才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