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44岁独居男子突发疾病后陷入昏迷,他72岁的母亲从外地赶来照顾男子,但在想要查询男子的银行存款时,遭到了银行的拒绝,称男子母亲并非男子的法定监护人,无权查询男子的存款。男子的母亲找居委和派出所求助,得到的是没遇到过、不知道该如何处理等回复,急得男子母亲不知该怎么办才好。
据悉,此事发生在半个多月前,毛先生突然因一场疾病导致去医院做了手术。手术虽然成功了,可术后多脏器感染衰竭,后陷入昏迷被送入ICU抢救。
毛先生的72岁母亲张女士得知情况后,立即从外地赶来照顾毛先生。由于毛先生已经断缴社保多年,所以这次治疗的费用全得自费,期间陆续花了14万元。
张女士想着自己的儿子工作这么多年总归会有积蓄的,于是去银行申请查询下毛先生有几张银行卡,卡上是否有余额。
然而张女士的请求被银行给拒绝了,认为张女士不是毛先生的法定监护人,所以无权查询毛先生的存款情况。
张女士不理解,自己是毛先生的亲生母亲,为何不能查询?
之后,张女士找了居委会和派出所帮忙,但他们也不知道该如何处理。这可把张女士急得不行,自己儿子生死不明,医院还等着她去缴费呢,她不希望儿子走在自己前面。
张女士为何不是毛先生的法定监护人?
《民法典》第27条规定,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也就是说,如果是成年子女,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那父母就不再是子女的法定监护人了。
第28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配偶;(二)父母、子女;(三)其他近亲属;(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目前毛先生因疾病昏迷,无法确定其民事行为能力,需要相关司法鉴定机构的鉴定。
此时,张女士最优且最效率的办法,就去是法院申请对毛先生的民事行为能力做鉴定。
由于毛先生的情况特殊,法院一般会优先处理,不会耽误多少时间就能出具民事行为能力的鉴定结果。
有不少人指责银行的规矩太死板了。
但是按照《商业银行法》第6条规定,商业银行应当保障存款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侵犯。
在张女士无法证明其是毛先生的合法监护人的情况下,银行自然无法办理查询存款手续。
这并非故意刁难,也并非不近人情,工作人员也只能按照规章制度办事,否则后果他们也承担不起。
最后,法律规则在面对紧急事件时,的确会让人觉得有些教条化,但紧急事情不是常有,法律也不可能做得面面俱到。不过,既然类似毛先生这种情况将来会越来越多,也希望有关部门针对此类情况做好特殊应对方案,以确保不要因为法律规则而耽误了治病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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