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昭通,一离异女买窗帘时认识了男老板,随后,男老板来女子家中喝酒,酒后两人发生了关系,离异女认为当晚自己喝多了被性侵,于是就报了警,可是警方却认为没有犯罪事实并未立案,结果女子却不愿意了。
醒来的时候,天还没亮透,沙发上盖着一条不知道什么时候搭上来的毯子。
这是云南昭通汪女士对那晚最后的印象,再往后她说自己一片空白,只记得身体很沉,眼皮都抬不起来,连什么时候被人挪到沙发上都不知道。
这条毯子后来成了整件事里最较劲的一个细节。有人说这说明周老板走之前还算顾及她,也有人说,这恰恰证明她当时已经彻底失去意识,连自己被盖了毯子都不知道。
事情得往前倒一倒才能讲清楚。汪女士四十多岁,离婚十多年,一个人过日子。那天下着毛毛雨,她去店里选窗帘,碰上了三十出头的周老板。
对方推荐布料挺实在,说她一个人住,遮光耐用最要紧,没怎么讲价她就订了,留下地址等上门安装。
安装那天,周老板带了个学徒,手脚麻利,不到两小时就弄完。临走前他多看了两眼墙上挂着的照片,随口夸了句,这孩子瞧着真精神。
这句话正好戳中她。离婚后儿子跟着爸爸住,她最听不得别人夸孩子,那种感觉像是被人提醒,自己有什么没能留住。
之后两人加了微信。先是问窗帘用得顺不顺手,慢慢聊起各自的家庭,周老板提过自己也是单亲长大的,知道一个人过日子不容易。
天冷了提醒她添衣服,没事发个笑话逗她乐,孤身多年的日子里,这点热乎话听着确实暖。
出事那晚是她主动张罗的,炖了一锅排骨,叫周老板来尝尝,算是谢他帮忙选窗帘。周老板提了瓶白酒过来,说喝点暖暖身子。
她平时不沾酒,架不住对方劝了两句,喝了两杯,没多久就晕乎乎的。
后面的事她说不清楚,只记得醒来时人已经走了,天快亮了。羞耻和气愤一下子涌上来,她冲进卫生间反复洗脸,越想越不对劲,最后去报了警。
警方了解情况后认为,现有证据无法证明存在强迫,没有立案。周老板那边倒是说得挺坦然,说两人聊得挺好,她没讲过不愿意,喝完酒还留他别走,手机里也确实存着她说聊天挺开心的记录。
汪女士不认这个结果,跑去店里闹,扯乱了一地窗帘样品,哭着说对方欺负人。周老板没还手,就站在旁边叹气。
周围邻居议论纷纷,有人说她是后悔了想讹钱,也有人说周老板平时看着挺老实,没想到会闹出这种事。说来说去,谁也说不清当晚到底发生了什么。
这事真正卡住的,从来不是几块被扯乱的窗帘布,而是醒酒之后那段谁也说不清楚的空白。
这类案子在认定上一直比较谨慎。司法实践里普遍要求被害人达到不知反抗、不能反抗的程度,才会往违背意志的方向去认定,门槛并不低。
但近些年也有判例提到,只要醉酒导致一方性防卫能力明显减弱,哪怕意识没有完全丧失,同样可能被认定为违背意志。这中间的尺度,外人确实很难一句话说清楚。
2023年起施行的新修订妇女权益保障法,专门扩大了人身安全保护令的适用范围,也完善了救济渠道。受害人除了报警,也能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这其实是汪女士这类当事人本可以继续走的一条路。
所以与其争论这一晚到底谁占理,不如先问自己一句,如果那晚都少喝两杯,这事还会不会发生。
酒精说到底解释不了什么,它只是把本该提前说清楚的那个字,悄悄绕了过去。换成自己面对一个有点好感的人,独处的时候,真能保证自己一直是清醒的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