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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法设法也得讹一点!女子与人吃饭,过程中双方发生矛盾,被对方抓着脑袋撞在墙上,结

想法设法也得讹一点!女子与人吃饭,过程中双方发生矛盾,被对方抓着脑袋撞在墙上,结果女子不是找打人者担责,反倒找到饭店要赔偿,理由滑稽至极:你的墙面太硬了!

某地一女子与一位男性在饭店用餐期间因琐事发生争执,双方又说是朋友,也有说是夫妻。

争吵中,男子情绪失控,抓住女子的头发,将其头部猛地撞向饭店墙面。事发后,双方离开饭店,并未当场向店家提出任何投诉或索赔。

令人意想不到的是,第二天,这名女子独自返回饭店,向老板提出赔偿要求。她的索赔理由堪称“清奇”:饭店的墙面是大理石材质的,过于坚硬,导致她头部受伤,因此饭店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据网友描述,女子还为此报了警,指责饭店装修存在问题。

该事件被曝光后迅速引发热议,网友们纷纷调侃。在评论者看来,大理石墙面作为一种常规的装修材料,坚硬是其物理属性,并非“安全隐患”。

如果饭店的墙是豆腐做的,那才叫有问题。她的头部受伤,直接原因是丈夫的暴力行为,而非墙面的材质。

有网友评论道:“如果按这个逻辑,那石头是不是太硬了?地砖是不是太滑了?饭店是不是不该用任何硬质材料装修?”还有网友直言:“饭店无责,这纯属无理取闹。”

“墙面太硬”索赔,法律上站得住脚吗?

第一,饭店是否负有安全保障义务?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饭店作为经营场所,确实负有安全保障义务,但其义务范围通常包括:地面防滑、设施稳固、危险区域警示等。

墙面使用大理石装修,属于行业通行做法,本身不构成“安全隐患”。

第二,饭店是否存在过错?

侵权责任的构成,需要行为人存在过错。饭店的墙面既不存在松动、脱落等安全隐患,也不存在设计缺陷导致顾客无法预见的风险。

墙面坚硬是大理石的天然属性,并非饭店的过错。女子被同行人拽着头发撞向墙面,损害的直接原因是丈夫的暴力行为,而非饭店设施。

第三,谁才是真正的责任主体?

女子头部受伤的直接加害人是与其吃饭的男子。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如果女子要追究侵权责任,追责对象应是施暴的男子,而非饭店。当然,如果女子选择通过法律途径追究侵权责任,那属于家庭暴力范畴的法律问题。

第四,饭店是否需要承担补充责任?

在某些情况下,如果第三人的侵权行为发生在经营场所内,而经营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如未及时制止暴力行为,经营者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但本案中,饭店属于餐饮场所,并非安保力量较强的特殊场所。

双方熟识之间突发争执,饭店工作人员是否能够及时介入、是否应当承担未能制止的责任,需要结合具体情况判断。

如果饭店员工未能及时劝阻或报警,可能在未尽到合理注意义务的范围内承担相应责任。

但从“墙面太硬”这一索赔理由来看,该女子显然没有抓住法律上的关键点。

同行者抓发撞墙,女子却怪墙太硬,这不是维权,这是“甩锅”。一个人的荒唐逻辑,把自己变成了全网的笑柄。

对此,你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