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市积极开展全国土地日宣传活动
佳木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今年6月25日是第36个全国土地日。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压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切实增强全社会保护耕地、节约用地意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围绕“珍惜每一寸土地 促进高质量发展”主题,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6月25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合市司法局、市公安局、市水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林业和草原局等多家市直单位,在机关中心12号楼门前开展全国土地日集中宣传活动。通过摆放宣传展板、悬挂横幅标语、设立政策咨询台、发放宣传手册等方式,向过往群众普及土地保护相关知识。工作人员细致宣讲《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黑土地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日常工作典型案例,深入浅出解读黑土地保护、耕地用途管制、土地资源集约利用等核心政策;一对一解答群众关注的宅基地审批、土地权属界定、耕地保护红线等热点问题,让群众近距离、全方位了解土地保护相关法规政策,切实提升群众依法用地、保护耕地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为打通普法宣传“最后一公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深入开展“送法进乡村”专项行动,将耕地保护宣传阵地延伸至田间地头。工作人员走进松江乡长兴村村委会,面向基层村干部、村民集中开展普法宣讲,结合农村生产生活实际,重点围绕耕地保护、农村建房用地等群众关切的热点问题开展精准解读。同时,深入农户家中、田间地块,用通俗易懂的语言普及土地保护法律知识,明确盗采黑土、破坏耕地的法律红线与追责标准,推动土地保护法治理念在乡村一线落地生根。各县(市)自然资源部门结合本地实际,市县联动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富锦市自然资源局设置“一法一例”专题讲解区,对黑土地保护法律法规进行深度解读。桦南县自然资源局在世纪广场设置集中宣传点,同时启用宣传车深入主次干道、乡镇村居、集市商圈开展流动宣讲。抚远市自然资源局联合市老干部局、市人民法院,在市人民广场搭建主题彩虹门,并深入新兴社区和乡镇农户家中,发放宣传资料和环保布袋,推动耕地保护政策直达基层一线。汤原县自然资源局联合县林业和草原局、农业农村局、水务局、生态环境局,在城区广场集中普及耕地保护、水土保持、林地保护等综合法律知识。同江市、桦川县自然资源局在办公楼前设置展板横幅,业务骨干现场解答群众关心的用地审批、耕地保护等问题。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四分局走进富锦市七星第二学校,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通过“小手拉大手”引导学生成为土地保护的小小宣传员,在青少年心中播下珍惜土地、守护家园的种子。
供 稿:局政策法规科 王烯铭
审 核:于文斌责 编:万立武监 审:李 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