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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杭州,22岁的女子参加面试时称自己单身,面试结束刚两个月,她查出怀孕,随即和

浙江杭州,22岁的女子参加面试时称自己单身,面试结束刚两个月,她查出怀孕,随即和男友领了结婚证。之后她到新公司入职,月薪七千元,全程没向公司透露自己已婚且怀孕的情况。入职仅十三天,女子正式提出休婚假,公司却表示她无法胜任工作,要求她主动离职。女子不肯接受,接下来连续八天没到岗上班,公司直接以旷工为由将她开除。女子不服处理结果,找来媒体介入了整件事。

女子刚毕业没两年,前后换过两份工作,每次面试都会被问到婚育计划。她吃过好几次亏,明明能力完全匹配岗位,一听说她未婚未育,面试官的态度就淡了下去,最后都没了下文。这次面试前她犹豫了很久,觉得婚育是自己的私事,和工作能力没有直接关系,被问到感情状况时,就随口说了单身。她本来的打算是先稳定工作,等过了试用期站稳脚跟,再慢慢跟公司提结婚怀孕的事,没料到孩子来得突然,领证的日子定得急,婚假的事就提前摆到了台面上。

提交婚假申请的时候,她还特意选了个手头工作不多的时间段,想着尽量不耽误项目进度。申请交上去当天下午,人事就把她叫到了会议室,关上门直说,公司招她进来是要顶岗位干活的,她刚入职就要休十几天婚假,休完没多久还要休产假,小公司人手紧,根本扛不住这样的空档。人事给她两个选择,要么主动提离职,公司把这十三天的工资全额结算给她,要么公司按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走辞退流程。女子当场就红了眼,她觉得自己没做错什么,婚假是国家规定的法定福利,凭什么刚提就要被赶走。她没接人事递过来的离职申请,转身就回了工位。

她以为人事只是口头施压,没真的敢随便开除人。谁知道第二天一早,她刚到公司就收到了正式的试用期解除通知,理由是岗位匹配度不足,无法胜任工作。女子又气又委屈,觉得公司就是摆明了歧视已婚女性,她没跟人事再争执,收拾东西就回了家。她想着先缓两天,找相关部门问问情况,再跟公司谈赔偿的事,就没再去公司上班。这八天里,她既没跟人事提交请假手续,也没跟部门负责人报备缺勤,公司发的考勤提醒消息她也没回,一门心思等着公司主动找她协商。

第八天傍晚,她收到了公司发来的正式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上面的理由换了说法,写着连续旷工八日,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予以无偿开除。女子彻底慌了,本来只是想争婚假的权益,到头来反倒落了个旷工开除的名头,连本该拿的十几天工资都悬了。她联系了本地的民生媒体,跟着记者一起找到公司要说法。公司老板也没回避,当着镜头说,公司总共十几个人,每个岗位都有固定的活要干,她隐瞒婚育情况入职,刚上手就要休假,后续的产假、哺乳期更是没法预估,小公司承担不起这样的用工成本。老板还说,就算婚假要休,也该好好协商,她一声不吭就连续八天不来上班,换哪家公司都算旷工。

双方各执一词,谁都觉得自己占理。女子认为婚育状况属于个人隐私,公司招聘时本就不该过问,自己隐瞒也是迫于就业歧视的无奈,公司不能以此为由开除员工,更不能剥夺法定婚假的权利。公司则觉得,诚信是入职的基本前提,她刻意隐瞒已婚怀孕的事实,本身就带有欺骗性质,后续无故旷工更是违反制度,开除完全合规。后来女子向当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了仲裁申请,最终仲裁认定,婚育状况与履行劳动合同无直接关联,公司最初以不胜任为由辞退缺乏依据,但女子未履行请假手续连续缺勤,确实构成严重违纪,公司最终解除劳动关系的流程合规,无需支付额外赔偿金。

职场里的婚育争议,从来没有绝对的对错。女性的就业权益该保护,小企业的用工成本也该被看见。隐瞒从来不是最优解,坦诚沟通、互相体谅,才是化解矛盾最有效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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