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22岁女子参加面试时,称自己单身,2个月后,她发现自己怀孕,领了结婚证,之后去新公司入职,薪资7000元,可她并未告诉公司,自己已经结婚且怀孕了。入职13天后,女子提出请婚假,公司却说女子无法胜任工作,要求她离职,女子不愿意,接下来8天没去上班,公司要将她开除,可女子对此并不服气。
今年年初,罗女士前往当地一家汽车销售公司,应聘DCC助理岗位,面试环节,面试官询问个人情感婚姻状况,罗女士如实答复自己单身,当时她确实处于单身状态,没有任何刻意隐瞒的行为,面试流程顺利走完,双方初步达成入职意向,岗位定薪每月7000元。
面试结束后的两个月里,罗女士生活发生变动,她意外查出怀孕,随即和男友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正式组建家庭,一系列变故均发生在正式入职之前,确定入职时间后,罗女士没有主动向新公司报备已婚、怀孕的全新状态。
因为在她的认知里,婚姻、怀孕都属于个人隐私,和岗位工作能力没有直接关联,无需特意告知企业。
敲定入职后,罗女士正式到岗开展工作,在岗的十三天时间中,她正常完成分配工作任务,没有出现重大工作失误,也没有迟到、早退、旷工等违规行为,日常工作状态平稳,并未影响团队整体进度。
入职第十三天,罗女士按照公司规章制度,依规提交婚假申请,打算办理结婚休假事宜,这份申请提交后,公司才知晓她早已结婚、身怀身孕的事实,公司态度立刻发生转变,当天就约谈罗女士,以个人状态不匹配岗位、无法胜任本职工作为由,要求她主动办理离职手续。
罗女士坚决拒绝主动离职,认为自身工作达标,婚育情况不该成为辞退理由,双方协商彻底陷入僵局后,公司直接封禁她的企业微信、办公门禁、打卡系统等全部在岗权限,彻底切断她的正常办公渠道。
办公权限被封的八天里,罗女士无法进入公司、无法打卡考勤、无法对接工作,客观上不具备到岗履职的条件,公司却以这八天持续缺勤、无故旷工为由,出具正式辞退通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这份处理结果让罗女士难以接受,她觉得公司刻意制造缺勤局面,再以此为由开除员工,属于不合理辞退,为维护自身权益,罗女士主动联系媒体曝光整件事,希望借助舆论理清责任、讨回公道。
纵观整场纠纷,双方争议点十分明确,从员工角度来看,现行律法没有强制求职者、在职员工主动报备婚育状况,婚育隐私理应受到保护,在岗期间无工作过错,公司辞退理由站不住脚。
从企业角度分析,员工面试与入职状态存在出入,短期入职即刻申请婚假,大概率影响岗位稳定性、增加用工成本,企业担忧后续产假、工作衔接等问题,产生用工顾虑。
这件事没有绝对的对错,却折射出普遍的职场现状,企业不该将婚育情况作为员工履职的评判标准,更不能变相逼迫孕期、新婚员工离职。求职者也应秉持诚信原则,兼顾企业用工知情权,减少信息偏差引发的劳资矛盾,双向包容才能规避此类纠纷。
信源:小强热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