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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度这个国家有意思的地方就在于,它特别擅长给自己加戏。明明中印边界从来没有正式划

印度这个国家有意思的地方就在于,它特别擅长给自己加戏。明明中印边界从来没有正式划定过,印度偏偏要翻箱倒柜找出一堆几百年前的所谓“条约”和“协定”,硬说边界早就定好了,不存在什么边界问题。
 
这套操作,说白了就是自己骗自己。
 
印度最爱拿出来说事的,是1684年的拉达克—西藏条约和1842年的克什米尔—西藏条约。
 
印度说这两份文件划定了西藏和拉达克的边界,是它主张西段边界的条约依据。
 
但稍微查一下就知道,这两份东西压根就不是严格意义上的条约,充其量就是双方之间的信件或者照会。
 
更关键的是,就算把它们当条约看,里面也根本没有明确规定边界的具体走向和位置。
 
“恪守疆界”“维持原状”这种泛泛而谈的话,能拿来划国界线?这不是糊弄人是什么?
 
退一万步讲,就算1842年那个和约真有什么效力,签字的双方是西藏地方当局和克什米尔当局。
 
可印度现在拿出来说事的争议地区,百分之八十属于压根没参加这个条约的中国新疆。
 
拿一个跟自己没关系的东西去主张别人的领土,这种逻辑放在哪儿都说不通。
 
到了20世纪初,英国人搞了个西姆拉会议,1913年到1914年折腾了大半年。
 
印度说这次会议产生了西姆拉条约,划定了中印边界。
 
可事实是什么?中国政府的代表连签都没签,只是草签了一下,而且草签之后中国历届政府从来没有批准过这个条约。
 
一个没签、没批准的玩意儿,能算数吗?会议最后是以谈判破裂告终的,压根没产生任何正式条约。
 
至于英国人背着中国中央政府,跟西藏地方代表私下搞出来的那个“麦克马洪线”,更是赤裸裸违反国际法基本准则的产物,毫无法律效力可言。
 
连英国自己都不敢把这玩意儿当真。
 
1936年以前,英属印度的地图上压根就没有这条线,之后标注也只是注明“未标定界”。
 
印度独立初期也是这么标的。
 
到了1954年,印度突然变脸,把地图上的“未标定界”改成了“已定界”。
 
自己单方面改个地图标注就想把别人的领土拿走?这跟强盗有什么区别。
 
再说1954年的《中印关于中国西藏地方和印度之间的通商和交通协定》。
 
印度说这个协定解决了中印之间所有未决问题,包括边界问题。
 
可翻遍这个协定的条文,一个字都没提边界。
 
它就是一个通商和交通的协定,跟划界没有半毛钱关系。
 
印度纯粹是自己脑补,觉得签了这个协定就等于中国承认了它主张的边界线。
 
印度这套逻辑说白了就是:我觉得有就有,我觉得定了就定了。
 
可国际法和基本事实都不站在它那边。
 
中印两国从来没有签订过任何划定整个边界的条约,也没有签订过任何划定某一段边界的条约,在两国签订过的所有条约和协议里,找不出一个涉及中印边界划定的条款。
 
中国政府的态度一直很明确:中印边界从未正式划定。
 
东段藏南地区一直是中国领土,在印度非法侵占之前中国一直对那里行使有效行政管辖。
 
1987年印度在非法侵占的中国领土上搞了个所谓“阿鲁纳恰尔邦”,中方当场就声明坚决反对,强调非法无效。
 
这个立场到现在没变过。
 
边界问题只能通过谈判协商解决。
 
印度那些翻出来的陈年旧纸,没有一个能成为划界的法律依据。
 
把一堆含含糊糊的信件、没批准的草案、不相关的协定硬说成是边界条约,印度的这套把戏,骗得了自己骗不了别人。